民眾黨譏 兩張A4紙1.25兆 是什麼樣的建軍規劃
(記者陳篤忠台北報導)民眾黨今日表示,請問國防部,海鯤號窒礙難潛,是符合什麼樣的建軍規劃?行政院、國防部~說出來!
行政院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不到兩張A4要搶走國庫1.25兆新台幣,從11月送案至今,看不到國家整體安全戰略,只有各種「國防機密」,讓高層直接政治點菜;1.25兆超大肥肉,引來一堆軍火商、綠友友覬覦、準備搶食。針對民眾黨團版本要加強監督,行政院真的以為一句「台美合作」就能合理化逃避所有監督?太天真了!
行政院與國防部說,民眾黨版沒有規劃、欠缺戰略構想;但什麼叫不專業國防採購?回顧2019年國防部打算向美方購買M109A6,結果被美方建議應改買海馬士與其它更精準的遠程替代方案,國防部才趕快轉向。再者,這次院版特別條例所指定購買的無人機,一台要上千萬,但該特定廠商所生產的無人機過去已在俄烏戰爭中因為頻遭訊號干擾而派不上用場,庫存無處銷,我國還要加碼買更多,難道不用先做評估報告?
國防部還說,民眾黨版的採購內容僅限部分知會立院的品項數量,顯不完整,還說民眾黨版未編入操作、庫存、整備維護、系統最佳化等後續成本「窒礙難行」,這更顯示國防部綁架資訊且毫無規劃,只想撒幣買心安。
蔡政府時期敲鑼打鼓喊出國艦國造,編列4000億預算要造8艘潛艦,第一艘的海鯤號原定去年11月交艦,至今已經進行6次海測仍潛不下去,難道是在呼應行政院什麼都擺爛,永遠只會說「窒礙難行」嗎?難道國防部的國防自主與建軍規劃是一艘潛不下去的潛艦,只能拿來讓軍事迷拍照打卡?
民進黨為1.25兆軍購蓋上「國防布」,企圖假台美合作之名,行圖利特定海外軍火商之實,才是 #真正掏空台灣。民眾黨版《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要求特別預算應回歸緊急需求,杜絕空白支票授權,有幾大特色:
一、具體詳列採購項目、金額、貨籌期程與維持成本,拒絕空白支票授權。行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必須向立法院提出下列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專案報告包括:
(1)本條例施行前,我國過去五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
(2)本條例採購項目與前款採購之關係,籌獲建軍後如何有效提升聯合作戰效能。
(3)第四條採購項目之籌獲期程、預期交貨時間與全壽期維持成本。
(4)因應本條例之採購後國軍人員維持、後勤補給支援、資訊通信系統維護之策進作為。
(5)因應本條例之財政衝擊影響評估。
二、將預算合理總金額降為4000億新台幣,相當於蔡英文前總統任內兩次軍購特別條例總額。
三、落實監督,要求一年一期編列、並須逐年追蹤進度。
四、要求國防部遵守《國防法》,逾3000萬美元以上軍事採購,需工業合作,確實扶持國內國防產業。
國防採購需回歸保衛國家安全與強化不對稱戰略的戰略邏輯,特別預算不得成為規避審查的工具,要建立分階段可追蹤的監督機制。而民眾黨團版本所明列的採購項目,都是美方戰爭部所公布。
請問行政院或國防部認為,民眾黨提出來的採購品項,哪一樣不專業、不用買?大方說出來!
行政院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不到兩張A4要搶走國庫1.25兆新台幣,從11月送案至今,看不到國家整體安全戰略,只有各種「國防機密」,讓高層直接政治點菜;1.25兆超大肥肉,引來一堆軍火商、綠友友覬覦、準備搶食。針對民眾黨團版本要加強監督,行政院真的以為一句「台美合作」就能合理化逃避所有監督?太天真了!
行政院與國防部說,民眾黨版沒有規劃、欠缺戰略構想;但什麼叫不專業國防採購?回顧2019年國防部打算向美方購買M109A6,結果被美方建議應改買海馬士與其它更精準的遠程替代方案,國防部才趕快轉向。再者,這次院版特別條例所指定購買的無人機,一台要上千萬,但該特定廠商所生產的無人機過去已在俄烏戰爭中因為頻遭訊號干擾而派不上用場,庫存無處銷,我國還要加碼買更多,難道不用先做評估報告?
國防部還說,民眾黨版的採購內容僅限部分知會立院的品項數量,顯不完整,還說民眾黨版未編入操作、庫存、整備維護、系統最佳化等後續成本「窒礙難行」,這更顯示國防部綁架資訊且毫無規劃,只想撒幣買心安。
蔡政府時期敲鑼打鼓喊出國艦國造,編列4000億預算要造8艘潛艦,第一艘的海鯤號原定去年11月交艦,至今已經進行6次海測仍潛不下去,難道是在呼應行政院什麼都擺爛,永遠只會說「窒礙難行」嗎?難道國防部的國防自主與建軍規劃是一艘潛不下去的潛艦,只能拿來讓軍事迷拍照打卡?
民進黨為1.25兆軍購蓋上「國防布」,企圖假台美合作之名,行圖利特定海外軍火商之實,才是 #真正掏空台灣。民眾黨版《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要求特別預算應回歸緊急需求,杜絕空白支票授權,有幾大特色:
一、具體詳列採購項目、金額、貨籌期程與維持成本,拒絕空白支票授權。行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必須向立法院提出下列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專案報告包括:
(1)本條例施行前,我國過去五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
(2)本條例採購項目與前款採購之關係,籌獲建軍後如何有效提升聯合作戰效能。
(3)第四條採購項目之籌獲期程、預期交貨時間與全壽期維持成本。
(4)因應本條例之採購後國軍人員維持、後勤補給支援、資訊通信系統維護之策進作為。
(5)因應本條例之財政衝擊影響評估。
二、將預算合理總金額降為4000億新台幣,相當於蔡英文前總統任內兩次軍購特別條例總額。
三、落實監督,要求一年一期編列、並須逐年追蹤進度。
四、要求國防部遵守《國防法》,逾3000萬美元以上軍事採購,需工業合作,確實扶持國內國防產業。
國防採購需回歸保衛國家安全與強化不對稱戰略的戰略邏輯,特別預算不得成為規避審查的工具,要建立分階段可追蹤的監督機制。而民眾黨團版本所明列的採購項目,都是美方戰爭部所公布。
請問行政院或國防部認為,民眾黨提出來的採購品項,哪一樣不專業、不用買?大方說出來!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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