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關稅又違法 台灣關稅再減10%檢討

(記者黃緒生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在臉書上發文,他表示,川普總統的「對等關稅」於2月20日被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違法後,台灣的關稅從「15%不疊加」變成「15%歸零,但疊加的部分復活,課N%」。但是川普不甘心,立即動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世界各國加徵10%的關稅,所以台灣目前的關稅是[(10+N)%]。

有趣的是,8日美國國際貿易法庭(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循最高法院的邏輯,判定這10%也不合法,並命令美國政府應於5日內撤銷此一關稅。因此台灣出口美國的關稅將再減10%,回到川普總統上任前的N%。

[檢討]

一、台灣付出許多代價,但讓關稅一減再減的不是台灣高度的妥協和高昂的付出,而是美國最高法院與國際貿易法庭的判決。

二、台灣付出許多代價,但是賴總統連過境美國都換不到。台灣會有那麼多疑美派,這可能是美國自己造成的。

三、台灣到底付出多少代價,政府從來沒有坦白告訴國人。直到7日台積電才在華盛頓透露赴美設廠的投資金額是2,500億美元,而不是已公開的1,650億美元。另者,直到6日中央社才發稿承認對美投資金額是直接投資2,500億美元,信保融資2,500億美元,總計5,000億美元。而不是官方堅持的2,500億美元而已。

四、這5,000億美元的金額比韓國多1,500億美元,但韓國的整體經濟規模是台灣的兩倍大。這金額也只比日本少500億美元,但日本的經濟規模是台灣的4.5倍。為何如此?談判代表從未說明。

五、韓國的犧牲換得美國的貨幣交換(Currency Swap)協議,此後韓國的靠山多一重,可以抵抗像1997年韓國金融危機時外匯耗盡的恐慌。但是台灣非但沒有比照韓國辦理(日本與美國早已簽訂貨幣交換協議),連保護赴美投資與工作的「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都還躺在美國參議院的財政委員會不見天日。

[前瞻]

一、在被判違法前,122條款原本就有150天的實施期限,應於7月24日到期,並且預期不會延長,屆時將另以301條款作為實施「對等關稅」的法源。現在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正在進行聽證,以完成用301條款「制裁全世界」的法定程序。

二、美國將繼續對台施壓,以鞏固已從台灣取得的不對稱利益,即台美於一月份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與「投資備忘錄(MOU)」。美方的策略可能是:「如果未於美方規定的時限前,完成 ART+MOU的立法,就認定台灣違反301條款,懲罰性關稅為X%,且X%大於15%」。

三、台灣千萬不要以為川普總統任期屆滿後,台灣對美國所有的不利承諾都可以不履行或抹掉重談。試想,台灣當年違反協議,禁止含瘦肉精之美豬進口,美國糾纏了台灣多少年,至今未休(ART尚待立法,就是尚未解決)。民營企業騙川普,可能沒事,但是白紙黑字騙美國政府,不會沒事。做得到的簽,做不到的不能簽,沒有先簽再說,其他留給後人解決的道理。政府要記住這件事。

四、最後,不管是美國最高法院或美國國際貿易法庭對關稅的判決都超出政府高層與談判代表團的意料,這其實是對美國憲政制度、經濟歷史、文化傳統與政治思想普遍缺乏認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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