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擬祭鞭刑懲詐騙犯 藍委林倩綺這樣說

新加坡擬祭鞭刑懲詐騙犯 藍委林倩綺這樣說
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認為,鞭刑屬於新加坡特殊歷史背景下的刑罰制度,並不適合直接套用於我國現行法治框架。(圖/翻攝自林倩綺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根據外媒報導,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考慮對詐騙集團成員及車手實施「鞭刑」重罰,其中主謀最重可挨24鞭,車手也會面臨最多12鞭的嚴厲懲處。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倩綺今(15)日認為,台灣與新加坡的法制體系與社會結構有所差異,鞭刑屬於新加坡特殊歷史背景下的刑罰制度,並不適合直接套用於我國現行法治框架,「若貿然引入體罰,恐引發人權爭議與憲法疑慮。」

根據新加坡媒體《亞洲電視台》報導,新加坡內政部擬議修法,讓詐騙犯、詐騙集團成員和招聘人員面臨強制性鞭刑,刑度為6~24鞭,而協助詐騙洗錢,或提供身分證件或手機SIM卡的車手,則面臨最高12鞭的裁量性鞭刑。

針對新加坡政府考慮將詐騙犯納入鞭刑處罰一事,林倩綺認為,台灣與新加坡的法制體系與社會結構有所差異,鞭刑屬於新加坡特殊歷史背景下的刑罰制度,並不適合直接套用於我國現行法治框架。

林倩綺指出,台灣長期以來致力建立尊重人權與符合比例原則的刑事制度,若貿然引入體罰,恐引發人權爭議與憲法疑慮。

不過,林倩綺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台灣在打擊詐騙上可以鬆懈。詐騙型態日新月異,從境內話務、跨境金流到假投資平台,社會危害極大。林倩綺表示,國會將持續推動加重詐欺刑度、強化跨部會聯合執法與國際合作,並要求檢警調單位加強追查金流與幕後共犯,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林倩綺最後指出,打詐的關鍵不僅在刑罰態樣與刑度,更應檢視執法落實程度。 若執法不確實,只逮捕到在第一線被吸收利用的車手與弱勢族群,卻無法溯及幕後操控金流、獲取龐大利益的黑手,重刑也無從施展。她呼籲政府,打詐要有效度就必須落實執行面,讓法律的嚴懲真正發揮效力,才是保護民眾與重建社會信任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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