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孫侃時政》當法律遇上政治(四):陸勇案

老孫侃時政》當法律遇上政治(四):陸勇案

中共最近展開一波強烈的醫療反腐運動。類似這樣的行動,在台灣很難大規模進行,因為民主的台灣政客需要選票。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誰都不是冤大頭,廠商肯付出高額代價,那是因為回報更加可觀。(圖/取自網路)

作者/孫恭正

法律具有三大功能,解決爭端、維護秩序、保障人權。由於法律具有這樣的功能,因此法律的尊嚴至高無上,但若是為了維護法律尊嚴而剝奪了人民的生命權,究竟哪個更重要呢?

2015年大陸湖南省沅江市司法機關偵辦一起「假藥案」,意外地引發了智慧財產權保護與民眾生存倫理間的衝突困境,這就是「陸勇案」。

老孫侃時政》當法律遇上政治(四):陸勇案

(圖/取自網路)

陸勇是江蘇省無錫市一家出口企業的老闆,同時也是一位「白血病」患者。由於病情需要服用由瑞士諾華公司研製銷售,價格高昂的藥物「伊馬替尼」,這使得原本家境不錯的陸勇,家中積蓄幾乎完全被掏空。後來陸勇得知一款印度製造的仿製「格列衛」(伊馬替尼的大陸名稱)療效相近,在陸勇親自服用,證實有效後,介紹給其他的病友服用。並且陸勇還到印度購買協助病友。

由於印度仿製的格列衛並未獲得大陸政府衛生機關的批文核准,因此被藥監部門核定為「假藥」,且因為境外匯款手續繁瑣,陸勇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三張銀行借記卡,這使得陸勇又觸犯了信用卡管理罪。2015年1月10日,陸勇被警察以販賣假藥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逮捕。

陸勇遭逮捕後,數百名白血病友聯名上書,請求免除對陸勇的起訴。此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人民檢察院主動向法院申請撤銷起訴,沅江市人民法院當日立即同意撤銷,1月29日陸勇獲釋。2016年9月29日,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意見,正式將病患不以營利為目的,帶有自救、互助性質的製售藥行為,不作為犯罪處理。2018年以陸勇的故事改編而成的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該片並於2018年第55屆「金馬獎」獲得最佳男主角,最佳新導演及最佳原著劇本三項大獎。

老孫侃時政》當法律遇上政治(四):陸勇案

(圖/取自網路)

陸勇案在大陸引發熱烈討論,有法界人士認為「惡法亦法」,如果不保障藥品公司的專利,那麼藥品公司不願意投入研發,將造成更多病患的傷害。但另一種聲音認為法律具有「保障人權」的功能,如果陸勇敗訴,等於法律判決了窮人「死刑」,這是嚴重傷害人民的生命權,並且違反了法律的功能。2019年在大陸開播的連續劇「精英律師」,也將此案融入劇情中。

此案大陸的司法單位做出了「解決爭端」的典範。檢察院直接撤銷起訴,法院也立即同意撤銷,讓爭議畫下句點。而大陸的藥監部門於事後,也做出了符合社會期待的解釋,在保障藥品公司的同時,也兼顧了弱勢族群的需求,可說是為「維護秩序」盡到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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