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人士偷竊花蓮災區水溝蓋發天災財 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當地光復鄉,中央前進協調所今天(20日)舉行光復鄉災後復原專案記者會,總協調官季連成說明,目前已完成清理40公里側溝和下水道,但在過程中發現有不少水溝蓋遺失,他呼籲有心人士切勿趁天災行竊,若因此造成人員死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季連成今指出,最近人員清理側溝時,發現有水溝蓋、鐵板遺失,這對地方建設而言相當嚴重,必須盡快補齊,否則垃圾或是淤沙很快就會再流進去,呼籲民眾多加留意。他強調,若是有心人士為了「發天災財」偷竊、造成人員死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目前中央正在盤點數量,將以緊急採購補齊。
季連成說明,趁水災偷水溝蓋不只觸犯《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會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如果造成死傷還會加重刑責,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有民眾反映災區出現法律黃牛,聲稱能幫災民打國賠官司,季連成表示,目前沒有掌握到類似狀況,但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並請花蓮縣府警察局加強宣導防詐騙。(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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