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17年超重刑責 律師稱符合預期「二審仍有機會翻盤」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天(26日)一審宣判。法院裁定柯文哲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具備上訴權利。針對此判決,律師何孟臨分析認為該刑度符合法界預期,並指出若辯護方欲在二審爭取減刑或翻盤,可主張應針對證據進行「割裂評價」。
根據北院公布的宣判結果,除了柯文哲獲刑17年外,其他被告的處分分別為,應曉薇15年6個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個月、李文宗遭判4年6個月、李文娟則為2年4月。至於彭振聲判處2年並宣告緩刑3年,邵琇珮判處1年3個月同樣緩刑3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柯文哲在案件中被指控多項罪名,包含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涉及政治獻金案與木可公司的兩項公益侵占罪,另有關於眾望基金會之背信罪。其中,光是京華城案部分的罪名即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何孟臨指出,目前的判決刑期落在法界預料的範疇內。他解釋所謂的預期並非指被告應被判多久,而是指此類貪污案件一旦定罪,其刑度是否符合常規。檢察官當初針對京華城案求處有期徒刑上限的15年,最終法官判處13年,落於10年至15年的中間偏重區間,實屬可預見的範圍。何律師進一步說明,實務上檢察官為防法官輕判,通常會提出較高的具體求刑,而法官判決時則會略微下修。
此外,何孟臨提到,依據我國正副總統參選規範,若判決刑期超過10年將喪失參選資格,這對柯文哲未來的政治生涯勢必產生衝擊。不過,關於政治生命是否就此終結,何律師說明褫奪公權的時間通常在判決定讞執行後才開始計算,目前一審宣判後仍可透過二審上訴程序進行救濟。
在法律攻防方面,何孟臨認為一審法院可能是基於一條證據鏈的累加,判定柯文哲對案情細節有充分認知且為故意情形。若柯陣營想在二審尋求刑期翻盤,應從證據面切入,區分傳聞證據與累加證據。例如,若判決是以Excel檔案作為證據,辯護律師可主張應「割裂評價」。根據台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566號刑事判決的釋義,若將不同部分分別適用不同法律,即稱為割裂適用,透過這種方式才較有機會改寫目前的判決結果。(責任編輯:殷偵維)
根據北院公布的宣判結果,除了柯文哲獲刑17年外,其他被告的處分分別為,應曉薇15年6個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個月、李文宗遭判4年6個月、李文娟則為2年4月。至於彭振聲判處2年並宣告緩刑3年,邵琇珮判處1年3個月同樣緩刑3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法官判刑與檢方求刑落差不大
柯文哲在案件中被指控多項罪名,包含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涉及政治獻金案與木可公司的兩項公益侵占罪,另有關於眾望基金會之背信罪。其中,光是京華城案部分的罪名即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何孟臨指出,目前的判決刑期落在法界預料的範疇內。他解釋所謂的預期並非指被告應被判多久,而是指此類貪污案件一旦定罪,其刑度是否符合常規。檢察官當初針對京華城案求處有期徒刑上限的15年,最終法官判處13年,落於10年至15年的中間偏重區間,實屬可預見的範圍。何律師進一步說明,實務上檢察官為防法官輕判,通常會提出較高的具體求刑,而法官判決時則會略微下修。
二審可對證據採「割裂評價」以求翻盤
此外,何孟臨提到,依據我國正副總統參選規範,若判決刑期超過10年將喪失參選資格,這對柯文哲未來的政治生涯勢必產生衝擊。不過,關於政治生命是否就此終結,何律師說明褫奪公權的時間通常在判決定讞執行後才開始計算,目前一審宣判後仍可透過二審上訴程序進行救濟。
在法律攻防方面,何孟臨認為一審法院可能是基於一條證據鏈的累加,判定柯文哲對案情細節有充分認知且為故意情形。若柯陣營想在二審尋求刑期翻盤,應從證據面切入,區分傳聞證據與累加證據。例如,若判決是以Excel檔案作為證據,辯護律師可主張應「割裂評價」。根據台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566號刑事判決的釋義,若將不同部分分別適用不同法律,即稱為割裂適用,透過這種方式才較有機會改寫目前的判決結果。(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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