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6500萬交保 應佳妤:我媽媽沒貪污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一審於昨(26日)宣判,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依收賄及洗錢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時宣告沒收5250萬元不法所得。由於刑度重大,法院認定原保金不足以防止逃亡,裁定應曉薇須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無力籌措保金,在北院候審室過夜,不過她的女兒們奔走下,今(27日)下午在律師吳佳蓉的協助下辦保完成,她緊牽女兒應佳妤的手現身。應佳妤則表示:「我的媽媽沒有貪汙,我們絕對會上訴到底!」




合議庭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款項透過華夏協會等名義收受,包括沈慶京於2021年開立4500萬元支票,以及2017年至2022年間以捐款、政治獻金形式匯入其實際掌控帳戶,合計5250萬元。此外,應曉薇又透過提領現金繳納信用卡費及償還貸款,刻意製造金流斷點,構成洗錢罪。法官考量應曉薇在檢察官搜索前,輾轉乘車至桃園機場後,又轉往台中機場準備出境,偵審均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依法判刑。最終合併執行刑為15年6月。




法院同步裁定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各須加保3000萬元,成6500萬元,並設定覓保期限至27日下午5時。沈慶京已於26日深夜籌足保金完成交保離開,而應曉薇則因未能即時籌措款項,在北院候審室過夜。





庭訊期間,應曉薇得知須加保3000萬元時一度情緒潰堤,當庭落淚表示「3000萬真的沒辦法」,並哭求法官不要讓她與母親「生離死別」,但法官仍維持原裁定。據了解,應曉薇起初僅籌得1000萬元,後續透過向友人借款才湊足3000萬元,其中包含1000萬元現金與2000萬元匯款。其家屬已先行前往台灣銀行公庫部辦理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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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其律師也已現身台北地院協助辦理相關手續,應曉薇母女步出北院後,女兒應佳妤表示,「我們只想說,謝謝在這麼短時間內幫助我們的親朋好友,謝謝你們相信我媽媽的清白,我的媽媽沒有去桃園機場,我的媽媽沒有施壓官員,我的媽媽沒有貪汙,我們絕對會上訴到底。」應曉薇則是不發一語,面對鏡頭僅微笑,快步上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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