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4年12月1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4年12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4年12月15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4年12月1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能海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能海公司未於114年11月10日以前公告申報114年10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能海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
一、預計114年12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4年12月15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4年12月1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能海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能海公司未於114年11月10日以前公告申報114年10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能海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
-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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