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男載愛妻就醫煞不住 剛好停在警察面前 自投羅網

宿醉男載愛妻就醫煞不住 剛好停在警察面前 自投羅網
圖說: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巡佐湯新政、警員許哲維。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巡佐湯新政、警員許哲維,日前上午在羅斯福路與萬盛街口執行交通整理勤務,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停等紅燈煞車不及,佔用到行人穿越道,員警見狀上前盤查,發現該朱姓駕駛散發濃濃酒氣,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24毫克,現場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舉發外,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經了解,朱男前一晚於松山區與友人聚餐飲酒,翌日清晨為載愛妻前往台大醫院就診,因擔心遲到匆忙上路,行經路口號誌轉為紅燈時煞車不及而佔到行人穿越道。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對此深感懊悔。員警除依法舉發外,並協助其攔計程車,先行送妻子赴醫。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飲酒後或宿醉時不可開車,務必指定代駕、利用計程車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等方式代步,不要心存僥倖,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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