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監院批中市府 盧秀燕:建議中央修法把關

新光三越氣爆監院批中市府 盧秀燕:建議中央修法把關
《圖說》市議員吳佩芸在市政總質詢,詢問市長盧秀燕對監察院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檢討報告看法。

【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今年2月發生氣爆,釀5死、38輕重傷意外,監察院發布檢討報告指出,該店早在1月起即發布改裝訊息,卻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台中市府竟毫無察覺,欠缺警覺性、專業敏感度;市長盧秀燕19日指出,因礙於人力關係會要求業者自主申報,但有人卻不報,建議政府建立把關制度,自己正面看待該報告。


針對監察院的檢討報告,市議員吳佩芸19日在市政總質詢詢問市長盧秀燕看法。市長盧秀燕指出,由於商業行為千百萬種,政府基本上因限於人力會要求業者自主申報,總有人不按規定,這不能苛責政府,就像民眾報稅,政府不會強制,但商業行為的財報則有強制,由會計師替國家把關。


盧秀燕強調,對於小的商業行為不要擾民,大的商業行為,比如百貨公司關係到更多人使用跟安全,市府單行法規無法約束,業者會抗議,建議政府建立把關制度,自己則正面看待報告內容。


台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指出,都發局每年受理公安申報案多達2萬7千多件,另配合各目的事業公安稽查4到5千件,負責人力僅25人,力有未逮,但新光三越這麼大的業者未做相關申報,目前市府已提後續補救,建立全民督工制度及瓦斯合格標章,後續也會與各主管機關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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