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挑戰公權力 大安警依法行政絕不寬貸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14年11月28日清晨,在敦化南路一段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曾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繫妥安全帶,故上前攔查,期間聞到曾男車內飄散出濃厚酒氣,疑似有酒後駕車行為,遂依規定告知酒測流程及相關權益。然而曾男自始態度消極,並明確表示拒絕酒測,最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告發並依法扣車。
經了解,員警於現場全程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執行,過程中已清楚告知拒測可能遭受的法律後果。惟曾男仍拒不配合,且有持續造成危害之虞,員警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適度使用必要強制力令其下車受檢。執法行動完全遵循比例原則,措施均屬必要範圍內,絕無過度或不當執法情形。
大安分局呼籲,酒駕與拒測皆屬重大違規,對用路安全影響甚鉅,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強化飲酒場所周邊巡查並提升執法強度,全力打擊酒駕行為,維護市民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 記者:民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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