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2月28日員警發現交通違規案 中山分局說明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長朱柏翰。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員警於114年12月28日13時40分,於長安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執行交通管制疏導勤務時,發現俞姓男子於路口兜售玉蘭花,員警依法上前勸導。不料該男子情緒失控,對員警大聲叫囂並有推擠行為。


現場員警即依職權對其實施必要管束,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考量當時仍有重要交通勤務需即時執行,且該男子情緒隨後趨於穩定,員警遂優先完成勤務。中山分局後續將通知該男子到所說明,其行為是否涉妨害公務,函請地檢偵辦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3條告發。


中山分局再次呼籲,民眾遇員警依法執行公務時,應理性配合,切勿以言語或行為干擾或妨害公務,警方將依法嚴正究辦,以確保執勤人員人身安全及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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