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正式上路 臺西警全面出擊強力取締毒駕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為遏止毒駕造成的交通危害,維護用路人安全,內政部警政署制定的「毒品唾液快篩執法」程序自114年11月20日起全面上路。臺西警分局配合政策,近期啟動專案勤務,強化夜間與重要路段查察密度,全力打擊吸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
臺西分局指出,依新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新增第19條之4規定,警察得對疑似吸毒後駕車的駕駛人進行現場唾液快篩。政策於11月19日正式公布施行,隔日全國同步啟用快篩試劑。若駕駛人篩檢呈陽性,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開罰3萬至12萬元,並立即吊扣駕照1至2年,同時將車輛移置保管;若拒絕檢測,將面臨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吊扣牌照及車輛當場保管等更重處分。

警方進一步說明,唾液快篩是一項重大突破。過去毒駕案件需等待尿液檢驗報告才能製單舉發,無法立即進行「人車分離」保護措施;如今快篩陽性即可當場開罰並保管車輛,大幅提升執法效率,有助降低毒駕危險。
此外,唾液快篩若呈陽性,警方仍會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釐清是否構成吸食毒品後駕車的公共危險罪,並追查毒品來源及使用情形,全面阻斷毒駕風險。
臺西分局呼籲,毒駕、酒駕皆為重大交通風險行為,不僅害己也可能危及無辜用路人,一旦觸法將面臨高額罰鍰與刑事責任。警方將持續透過路檢、巡邏等勤務,強化攔查密度,落實毒駕、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確保道路安全。(照片/臺西分局提供)
- 記者:陳 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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