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新建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 3月15日起正式取締超速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為強化道路安全與降低重大事故,雲林縣警察局宣布在全縣新增設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並自115年3月15日起正式啟動執法。縣警局表示,過快車速是交通事故頻發的主因之一,透過在易肇事路段增設執法設備,期望有效抑制超速行為,保護用路人生命安全。
警方指出,依據事故統計資料,車速過快會導致駕駛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縮小、煞停距離延長,極易加重事故後果。此次新建置的五處測速照相設備,經過多次會勘與事故熱點分析,分別位於以下路段:
土庫鎮 158甲縣道 14k+70m(速限40公里)
麥寮鄉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 223k(麥寮段,速限90公里)
西螺鎮 雲24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速限50公里)
四湖鄉 160縣道 6k+850m(速限50公里)
斗六市 台3線公路 247k+450m(速限50公里)
上述設備自即日起進入為期三個月的宣導期,讓駕駛熟悉路段調整與測速位置,並於115年3月15日起正式取締超速違規。
雲林縣警察局提醒,一般道路超速罰鍰為1,200至2,400元,若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將提高至12,000至18,000元。駕駛人應隨時注意速限標誌,保持安全速度,以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罰款,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安全。
此外,各取締設備位置及執法種類均已公布於雲林縣警察局官網公告資訊專區,警方呼籲民眾多加查詢,並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期待透過新設設備的啟用,有效改善道路環境、降低事故發生率。(照片/雲林縣警察局提供)
- 記者:陳 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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