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層下陷趨緩 雲縣府續推節水防治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雲林縣政府26日召開114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推動小組」第二次會議,依經濟部水利署最新監測資料顯示,雲林縣今年地層下陷情形較去年明顯減緩,全縣未出現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的區域。縣府表示,將持續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並號召縣民共同落實節水行動,朝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邁進,兼顧水資源保育與農業發展。
副縣長謝淑亞出席會議時指出,地層下陷防治需從源頭管理地下水使用,建議中央研議擴大「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物專案措施」適用範圍,並提高補助與節水獎勵金額,鼓勵農民改種低耗水作物,在維持農地永續利用的同時,有效降低地下水抽取量,進一步緩解地層下陷風險。

水利處說明,雲林縣為農業大縣,土地利用以農業為主,但受限於水資源供給不足,加上地層結構較為鬆軟,長期超抽地下水,衍生地層下陷、地下水鹽化、海水入侵及水土流失等問題,對地下水永續利用、高鐵行車安全及地方防災體系皆造成潛在威脅。
水利處指出,地層下陷與地下水過度抽取高度相關,除持續提升地面水供應能力外,推動農業與產業節水為關鍵策略。農業部農糧署自112年至114年推動「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物專案措施」,針對虎尾、土庫、元長及北港等地層下陷較明顯的鄉鎮,提供節水獎勵金,鼓勵農民轉作低耗水作物,以降低地下水使用量。
此外,縣府也與經濟部水利署合作,自112年起推動「砂樁工法於新虎尾溪地下水補注之應用」計畫,透過引水至砂樁補注井,增加深層含水層地下水量,並同步進行水文監測與成效評估。今年將接續辦理「新虎尾溪地下水補注砂樁設施增設及成效評估計畫」,預計新增兩處砂樁設施,以進一步提升地下水補注效益。
依監測資料顯示,112年及113年雲林縣顯著地層下陷面積分別為247.7平方公里及226.4平方公里,隨著水情改善與多項防治措施逐步推動,今年地層下陷情形已呈現明顯改善。縣府強調,地層下陷防治需長期、持續投入,才能確保國土安全及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本次會議由水利處副處長吳文能主持,副縣長謝淑亞、地層下陷防治委員溫志超教授、游景雲,以及水利署與縣府相關局處代表共同與會。(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 記者:陳 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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