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執行分署既強制執行 也幫助義務人戒除酒癮

【創新聞記者 黃采琳 /嘉義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保障用路人安全,對於酒駕裁處罰鍰案件,均專案依法積極、迅速執行。近日更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酒癮治療協助」政策,協助一位50歲蔡姓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轉介,尋求借助專業戒治資源,幫助其徹底杜絕酒駕行為,達到預防再犯的目標。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表示,雲林縣水林鄉50歲蔡姓義務人於110年6月間及111年9月間,為警查獲無駕駛執照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因係10年內第3度查獲違規,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分別裁處罰鍰新台幣36萬元、54萬元合計90萬元,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因蔡男無財產可供執行,嘉義分署執行人員前往其住處現場執行,發現其生活環境不佳,門外卻堆置各式空酒瓶,蔡男表示目前無業,自承無法控制而飲酒過量,對其酒駕行為再三表示後悔。
嘉義分署指出,執行書記官深入了解蔡男飲酒習慣及相關生活情形,耐心溝通及展現溫暖關懷,促其正視自身飲酒成癮問題,蔡男於書記官勸說下,同意接受酒癮治療轉介至衛生福利部委託馬偕紀念醫院成立的「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酒防中心)的酒癮治療,協助義務人戒除酒癮,從根本減少酒駕再犯風險,幫助其徹底杜絕酒駕行為,達到預防再犯的目標。
嘉義分署強調,酒駕行為不僅危及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難以挽回的傷害,裁罰與強制執行手段僅是治標手段,往往無法徹底解決問題。嘉義分署將持續強化酒癮戒治轉介功能,期望透過行政執行與醫療戒治並行模式,協助有酒癮困擾的義務人走出困境,達成降低酒駕再犯之政策目標。
嘉義分署呼籲,酒駕是全民公敵,正值年終春節期間,民眾尾牙春酒聚餐應避免酒後駕車,以免發生憾事後悔莫及。
- 記者:黃 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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