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新制上路 雲林警三日鐵腕取締46車全面扣牌移置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修正新制於115年1月31日正式上路,雲林縣警察局同步展開強力執法行動,自1月31日至2月2日連續三天實施無照駕駛專案取締,全面遏止違規行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雲林警方統計,三天內共查獲無照駕駛違規46件,其中機車40件、汽車6件,所有違規車輛均依法當場扣繳牌照並移置保管。警方強調,除罰鍰處分外,所有無照駕駛人均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藉此強化交通安全觀念。

警方指出,此次修法重點包含三大方向。首先,無照駕駛罰鍰大幅提高,機車最高罰鍰提升至新臺幣3萬6000元,小型車提高至6萬元,大型車最高可處8萬元。其次,針對累犯行為加重處分,10年內第2次違規者將直接處以最高額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第3次以上違規者,除原有罰鍰外,每次違規再加重處罰,機、汽車每次增加1萬2000元、大型車增加2萬4000元,且無上限,並吊扣牌照1年。
此外,新制也同步強化車主連帶責任,違規車輛除移置保管外,車牌將被吊扣3個月,若車主未善盡查證駕駛資格義務,將須承擔與實際駕駛人相同之罰鍰責任。
雲林縣警察局長黃富村表示,未取得合法駕照的駕駛人往往缺乏完整訓練與風險判斷能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對用路人構成高度危險。警方未來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違法上路。(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 記者:陳 雅琪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