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部分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暫停收費 裝卸貨及限時格位仍維持原管制 繳納停車費仍依原期限辦理
路邊停車格除夕不收費,其餘春節期間部分路段收費路外停車場維持收費裝卸貨及限時格位維持管制
115年春節連假自115年2月14日至115年2月22日,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表示,路邊停車格位部份,除夕當日(2月16日),全市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除夕以外的其他春節假期期間,除原週日收費之路邊停車格,部分路段維持收費(詳附表一)之外,其餘收費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此外,現場管制時段牌面採星期制者,不因不收費而改變管制內容,民眾停放路邊停車格時請務必詳讀標誌;至於貨車裝卸貨格位及限時格位部分,亦仍維持現場標誌之時段管制內容。
路外停車場部分,停管處轄管之立體、地下、高架橋下及路外平面停車場(含委託經營平面停車場),春節期間照常收費。
春節期間停車費繳納期限維持不變保管場仍可提供領車服務
停管處表示,春節期間保管場仍維持領車服務,車輛遭移置之民眾,仍可至保管場領車。至於停車費繳納期限,由於現行繳納管道多元,所以,春節期間之停車費繳納期限仍維持原有之15日,市民於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時,請記得於期限內繳交停車費,倘離去時未見繳費通知單,可於上班時段電洽服務臺(02-27269600)或至網站(https://parkingfee.pma.gov.taipei/)查詢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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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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