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毒駕無所遁形 臺北市公布38名毒駕累犯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自111年5月9日針對酒(毒)駕累犯發布第1次新聞稿及官網公告,至今年5月27日已累計發布新聞稿及官網公告91次,累計公布2,368人次 (2,197名),其中毒駕部分佔155人次(130名)。
因近期毒駕案件倍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安全甚鉅,鑑於毒駕之危害性遠高於酒駕,為遏止毒駕累犯,裁決所特將115年1至5月公布之38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再發布,期透過社會制約,加重嚇阻效果,約束毒駕累犯,避免再犯。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上開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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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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