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魁長子張覺引詐領他人名牌包 一審判賠72萬元
藝人張魁的兒子張覺引被控向咖啡店家詐領他人的名牌包、包內現金及勞力士手表等財物,他人得知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張覺引須賠償新台幣72萬多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間依詐欺罪判張覺引有期徒刑8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張覺引另被控計誘名牌包主人、涂姓被害人讓黑道逼債部分,涉犯幫助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目前還在一審北院審理中。
全案起於,張覺引民國107年7月1日與涂姓被害人前往台北市信義區La Cafe咖啡相談,但突有不明人士衝入咖啡店毆打涂,並把涂押走,涂隨身攜帶的名牌包遺留現場,咖啡店家發現名牌包,代為保管。
檢方起訴指出,張覺引隔天凌晨返回咖啡店,佯稱是名牌包主人,店家便將名牌包交給張男;張詐領名牌包、包內現金及昂貴財物涉犯詐欺罪。涂姓被害人後來脫困,發現名牌包疑遭張覺引領走,因此報案。
張覺引辯稱,否認犯罪,名牌包是在馬來西亞機場免稅店買的,當天涂被擄走,警察請他協助調查,太匆促才沒把名牌包帶走;涂姓被害人則說,名牌包是北市百貨公司專櫃買的。
咖啡店家表示,張覺引當天不是很匆促被警察帶走,案發隔天還有打電話到店裡,表示希望將前一天店裡監視畫面洗掉。
北院法官審酌,若這個名牌包真的是張覺引所有而無冒領的話,為何張覺引在警察請他到警局協助調查,有充分時間可以整理隨身物品時,還可到櫃台結帳,卻對名牌包視若無睹、任意棄放;甚至於事發後,緊張地要店家將咖啡店內監視錄影畫面銷毀;反觀,涂姓被害人是於獲釋後,立即向警探詢包包下落。
法官認定,張覺引侵害涂姓被害人的財產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須賠72萬6699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間依詐欺罪判張覺引有期徒刑8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張覺引另被控計誘名牌包主人、涂姓被害人讓黑道逼債部分,涉犯幫助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目前還在一審北院審理中。
全案起於,張覺引民國107年7月1日與涂姓被害人前往台北市信義區La Cafe咖啡相談,但突有不明人士衝入咖啡店毆打涂,並把涂押走,涂隨身攜帶的名牌包遺留現場,咖啡店家發現名牌包,代為保管。
檢方起訴指出,張覺引隔天凌晨返回咖啡店,佯稱是名牌包主人,店家便將名牌包交給張男;張詐領名牌包、包內現金及昂貴財物涉犯詐欺罪。涂姓被害人後來脫困,發現名牌包疑遭張覺引領走,因此報案。
張覺引辯稱,否認犯罪,名牌包是在馬來西亞機場免稅店買的,當天涂被擄走,警察請他協助調查,太匆促才沒把名牌包帶走;涂姓被害人則說,名牌包是北市百貨公司專櫃買的。
咖啡店家表示,張覺引當天不是很匆促被警察帶走,案發隔天還有打電話到店裡,表示希望將前一天店裡監視畫面洗掉。
北院法官審酌,若這個名牌包真的是張覺引所有而無冒領的話,為何張覺引在警察請他到警局協助調查,有充分時間可以整理隨身物品時,還可到櫃台結帳,卻對名牌包視若無睹、任意棄放;甚至於事發後,緊張地要店家將咖啡店內監視錄影畫面銷毀;反觀,涂姓被害人是於獲釋後,立即向警探詢包包下落。
法官認定,張覺引侵害涂姓被害人的財產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須賠72萬6699元。可上訴。
-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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