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案沒收逾1億美元回扣 更審辯結7/14裁判
拉法葉艦案,最高法院裁准沒收汪傳浦家人本金3億多美元犯罪所得,另1億多美元發回更裁;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汪家律師、檢方爭辯金額計算方式等;審判長諭知7月14日裁判。
前特偵組在民國105年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後因特偵組遭裁撤,由台北地檢署接手辦理。
台北地方法院於106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司法沒有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107年11月間裁定,此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約新台幣286億元),應予沒收,雙方均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去年10月31日裁定,檢方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約新台幣94億元)確定;另外,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以及孳息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最高法院認定,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部分,為MIDDLEBURY公司在「瑞士蘇黎士SBC銀行」的2個帳戶中,2個帳戶是否為汪傳浦與郭力恆共犯收取回扣罪的犯罪所得,應踐行實質調查程序以及言詞辯論,且原審未敘明應沒收孳息的屬性。
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葉秀貞及4子女均未出庭,委任律師徐履冰、范嘉倩出庭,徐履冰說,檢方主張郭力恆與汪傳浦是收回扣共犯,汪傳浦應為郭力恆「遭羈押之前」的事情負連帶責任,但郭力恆被羈押後,汪傳浦與郭力恆不算共犯,汪傳浦又不是公務員,因此汪傳浦之後收取的佣金,不該被認為是不法所得,檢方沒理由沒收,且檢方「一再想要把金額提高,計算公式改了多少次,要說得出道理」。
公訴檢察官邱智宏則說,郭力恆與汪傳浦共同收取回扣,汪傳浦就是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不該因為郭力恆被羈押而中斷計算,且因部分國家拒絕提供司法互助的外交現實,才未能逐筆精算利得金額。
前特偵組在民國105年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後因特偵組遭裁撤,由台北地檢署接手辦理。
台北地方法院於106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司法沒有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107年11月間裁定,此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約新台幣286億元),應予沒收,雙方均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去年10月31日裁定,檢方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約新台幣94億元)確定;另外,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以及孳息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最高法院認定,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部分,為MIDDLEBURY公司在「瑞士蘇黎士SBC銀行」的2個帳戶中,2個帳戶是否為汪傳浦與郭力恆共犯收取回扣罪的犯罪所得,應踐行實質調查程序以及言詞辯論,且原審未敘明應沒收孳息的屬性。
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葉秀貞及4子女均未出庭,委任律師徐履冰、范嘉倩出庭,徐履冰說,檢方主張郭力恆與汪傳浦是收回扣共犯,汪傳浦應為郭力恆「遭羈押之前」的事情負連帶責任,但郭力恆被羈押後,汪傳浦與郭力恆不算共犯,汪傳浦又不是公務員,因此汪傳浦之後收取的佣金,不該被認為是不法所得,檢方沒理由沒收,且檢方「一再想要把金額提高,計算公式改了多少次,要說得出道理」。
公訴檢察官邱智宏則說,郭力恆與汪傳浦共同收取回扣,汪傳浦就是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不該因為郭力恆被羈押而中斷計算,且因部分國家拒絕提供司法互助的外交現實,才未能逐筆精算利得金額。
-
新聞關鍵字:
台灣、 特偵組
‧ 汪傳浦 、 沒收 、 美元 、 所得 、 郭力恆 、 本金 、 犯罪 、 檢方 、 孳息 、 裁定 、 拉法葉艦案 、 回扣 、 14 、 最高法院 、 高院 、 金額 、 計算 、 台北 、 法院 、 帳戶 、 共犯 、 收取 、 羈押 、 裁判 、 家人 、 億多 、 發回 、 一審 、 今天 、 開庭 、 汪家 、 律師 、 特偵組 、 聲請 、 葉秀貞 、 子女 、 公司 、 萬餘 、 銀行 、 司法 、 互助 、 台灣 、 高等 、 提起 、 抗告 、 新台幣 、 億元 、 7465 、 2895.28 、 出庭‧ 郭力恆 、 MIDDLEBURY公司 、 開庭 、 銀行 、 今天 、 子女 、 9億5332萬4920.60美元 、 法院 、 互助 、 汪家 、 律師 、 拉法葉艦案 、 新台幣94億元 、 1億7465萬2895.28美元 、 台北地院 、 范嘉倩 、 3億1253萬9913.44美元 、 台灣高等法院 、 抗告 、 蘇黎士SBC銀行 、 汪傳浦 、 邱智宏 、 發回 、 MIDDLEBURY 、 計算 、 高等 、 沒收 、 高院 、 葉秀貞 、 一審 、 共犯 、 家人 、 本金 、 徐履冰 、 新台幣286億元 、 3億多美元 、 回扣 、 5300萬餘美元 、 瑞士 、 特偵組 、 公司 、 美元 、 出庭 、 犯罪 、 孳息 、 最高法院 、 金額 、 台北 、 帳戶 、 2895.28
- 新聞來源:中央社
- 更多社會新聞 »
‧
汪傳浦
、
沒收
、
美元
、
所得
、
郭力恆
、
本金
、
犯罪
、
檢方
、
孳息
、
裁定
、
拉法葉艦案
、
回扣
、
14
、
最高法院
、
高院
、
金額
、
計算
、
台北
、
法院
、
帳戶
、
共犯
、
收取
、
羈押
、
裁判
、
家人
、
億多
、
發回
、
一審
、
今天
、
開庭
、
汪家
、
律師
、
特偵組
、
聲請
、
葉秀貞
、
子女
、
公司
、
萬餘
、
銀行
、
司法
、
互助
、
台灣
、
高等
、
提起
、
抗告
、
新台幣
、
億元
、
7465
、
2895.28
、
出庭
‧
郭力恆
、
MIDDLEBURY公司
、
開庭
、
銀行
、
今天
、
子女
、
9億5332萬4920.60美元
、
法院
、
互助
、
汪家
、
律師
、
拉法葉艦案
、
新台幣94億元
、
1億7465萬2895.28美元
、
台北地院
、
范嘉倩
、
3億1253萬9913.44美元
、
台灣高等法院
、
抗告
、
蘇黎士SBC銀行
、
汪傳浦
、
邱智宏
、
發回
、
MIDDLEBURY
、
計算
、
高等
、
沒收
、
高院
、
葉秀貞
、
一審
、
共犯
、
家人
、
本金
、
徐履冰
、
新台幣286億元
、
3億多美元
、
回扣
、
5300萬餘美元
、
瑞士
、
特偵組
、
公司
、
美元
、
出庭
、
犯罪
、
孳息
、
最高法院
、
金額
、
台北
、
帳戶
、
28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