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案未環評 法院判苗栗縣府應停止開發
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設置掩埋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掩埋場需要環評,但坤輿科技公司未實施環評,苗栗縣政府應停止開發的相關行政處分。全案可上訴。
坤輿案於民國91年取得苗栗縣政府核備同意設置文件,當時因地方抗爭及疑有收賄等案件而停滯;沉寂近20年後,業者重啟開發案。
開發案在109年底獲苗栗縣政府同意試運轉,再次引起在地鄉親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在場區門口「埋鍋造飯」,因而未能如期完成試運轉測試;今年4月1日,業者重新提出試運轉申請,縣府6月14日發文同意。
坤輿案於民國91年取得苗栗縣政府核備同意設置文件,當時因地方抗爭及疑有收賄等案件而停滯;沉寂近20年後,業者重啟開發案。
開發案在109年底獲苗栗縣政府同意試運轉,再次引起在地鄉親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在場區門口「埋鍋造飯」,因而未能如期完成試運轉測試;今年4月1日,業者重新提出試運轉申請,縣府6月14日發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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