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2健身教練涉不當對待幼兒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竹北市2名葉姓健身教練涉不當對待同事託付照顧的幼兒,新竹地檢署訊後以2人涉犯成年人故意傷害未成年人及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10月7日接獲醫療機構透過兒虐案件通報機制,獲悉受僱於竹北某健身中心的2名葉姓教練,涉嫌在今年9至10月不當虐待同事託付照顧幼兒。

檢察官陳芊(人予)指揮新竹縣竹北警分局偵辦,並拘提2人、傳訊證人3名到案,另扣得手機2支等證物。

竹檢指出,檢察官訊問後,認為2名葉姓健身教練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未成年人及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昨天晚間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下午3時許裁准。

竹檢表示,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持續深入辦理兒童虐待案件,並加強與醫療、社福單位的緊密合作,為受害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全面支持與輔導,確保其未來能夠得到妥善的照護與心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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