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寶國際董事長被控炒作自家股 北檢不起訴處分

股票上櫃交易的星寶國際(已改名上亞科技)黃姓董事長,被控涉嫌結合股市作手於民國107年間炒作自家股票,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北檢認定,黃男罪嫌不足,日前予以不起訴處分。

星寶國際公司原為基因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12年間改名為上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學名藥;黃姓董事長兼總經理具有律師資格。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指出,黃男涉嫌於107年間夥同公司人員及股市作手以人頭戶炒作自家股票,在1個月內將星寶國際每股股價自新台幣40餘元炒作至50餘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罪。

案經北檢檢察官於111年間發動搜索約談,並諭令黃男以100萬元交保;經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黃男未違反一般投資決策,委買價量未有異常,難認有操縱股價的犯意,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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