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推倒母親路人通報送醫10天不治 嘉檢聲押遭駁

嘉義市莊姓男子日前與母親陳婦起爭執,涉嫌推倒母親後未理會,陳婦在路邊被發現送醫治療10天不治;檢警相驗有外傷,今天解剖,警移送莊男,嘉檢聲押,嘉院認無羈押必要駁回。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經訊問後,莊男坦承案件客觀犯行,依據證述、監視器畫面等事證,已有具體事證合理認為莊男疑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的不確定故意,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

嘉院指出,審酌莊男雖坦承客觀犯行,但就主觀犯意有所爭執,這起案件相關證人均為莊男鄰里或親屬,彼此接觸機會高,且案件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勾串證人之虞,具有羈押原因。

嘉院表示,鄰里等相關證人於案發前聽聞的爭吵情況,均非當場見聞事發過程的目擊證人,因此,莊男雖有可能勾串,在衡量莊男人身自由,及依比例原則權衡,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諭令莊男請回,且不得恐嚇或騷擾相關證人。

65歲陳婦於11月28日凌晨4時19分左右,被發現倒臥住家門口,路過民眾發現通報119,由救護車送醫急救,直到12月7日上午宣告不治,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請檢察官相驗。

檢警表示,檢警相驗,陳婦身體有外傷,安排今天解剖釐清死因;陳婦兒子莊男11月28日凌晨曾與母親起爭執,並在路邊動手推倒母親未加理會;警詢後,依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移送,嘉檢則向嘉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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