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背景貨輪涉毀台澎海纜 中國船長否認犯行遭羈押
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宏泰」貨輪涉拖斷台澎第3海纜,南檢聲押中國籍王姓船長;地院認定王姓船長毀壞海纜,影響政府和社會運作功能,又否認犯行,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在共犯供述、證人證述及相關事證佐證下,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以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與海纜登陸站、機房連接纜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地院表示,王姓船長是中國籍,在台無固定居所,若具保在外,恐有逃亡之虞;何況全案尚待釐清王姓船長和其他共犯分工及參與犯罪程度深淺,王姓船長若交保,可能和其他共犯聯繫,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地院認定王姓船長毀壞海纜線,造成島間通信中斷,影響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可能因通信中斷發生公共危險,犯罪情節不輕,也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危害,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宏泰」貨輪22日晚上7時10分至25日凌晨3時在台南市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台澎第3海纜線北方0.5浬)滯留,海巡署通報安平港信號台廣播「宏泰」貨輪7次,但無回應。
中華電信25日凌晨3時許報案,稱台澎第3海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發生斷裂;第四海巡隊則發現「宏泰」貨輪下錨滯留,接獲斷裂事件通報後以現行犯攔停「宏泰」貨輪,押返台南安平港,送辦船上8名中國籍船員。
台南地檢署昨天訊後聲押王姓船長,其他7名船員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檢方將持續調查「宏泰」貨輪損壞海底電纜經過及原因。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在共犯供述、證人證述及相關事證佐證下,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以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與海纜登陸站、機房連接纜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地院表示,王姓船長是中國籍,在台無固定居所,若具保在外,恐有逃亡之虞;何況全案尚待釐清王姓船長和其他共犯分工及參與犯罪程度深淺,王姓船長若交保,可能和其他共犯聯繫,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地院認定王姓船長毀壞海纜線,造成島間通信中斷,影響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可能因通信中斷發生公共危險,犯罪情節不輕,也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危害,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宏泰」貨輪22日晚上7時10分至25日凌晨3時在台南市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台澎第3海纜線北方0.5浬)滯留,海巡署通報安平港信號台廣播「宏泰」貨輪7次,但無回應。
中華電信25日凌晨3時許報案,稱台澎第3海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發生斷裂;第四海巡隊則發現「宏泰」貨輪下錨滯留,接獲斷裂事件通報後以現行犯攔停「宏泰」貨輪,押返台南安平港,送辦船上8名中國籍船員。
台南地檢署昨天訊後聲押王姓船長,其他7名船員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檢方將持續調查「宏泰」貨輪損壞海底電纜經過及原因。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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