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律師求解除限制出境 蘇震清:沒出國計劃

前立委蘇震清涉貪一審判刑10年,二審由高院審理,因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即將期滿,今天召開訊問庭。檢方主張延長限制,辯護人請求解除;蘇受訪說有遵期到庭,沒有出國計劃。

全案緣於,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恒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時任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

檢方指控,蘇震清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恒隆賄款共新台幣2580萬元,並以召開協調會或質詢、提案等方式施壓經濟部。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蘇震清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最近一次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期間至今年9月28日;二審期間,時任立委的蘇震清聲請暫時解除,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前往琉球鄉從事選民服務,要搭乘交通船,獲法院暫時解除10小時。

二審今天召開訊問庭,檢察官主張,蘇震清一審遭判10年徒刑,存有畏重罪審判及刑罰執行可能性,請求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蘇震清庭上說,委由辯護人表示意見。辯護人表示,沒有事證可證明蘇震清有逃亡可能,且蘇震清都有到庭,請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法官庭末諭知,案件候辦,經合議庭評議後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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