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釀衝突致1死1傷 台中男一審判刑8年6月

台中洪姓男子與李女分手後,李女委由鄭男討債,鄭男夥同友人去年9月間前往洪男住處索討,反遭洪男持刀攻擊釀1死1傷,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天判他8年6月徒刑,可上訴。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32歲洪男與51歲李女原為男女朋友,民國113年9月間雙方協議分手後,李女認為對方應歸還贈與的新台幣10萬餘元及金飾,並找來友人鄭男向對方索討。

鄭男於同年月23日找來友人高男陪同,上午6時多闖入洪男位於台中市霧峰區的住處談判,洪男突持料理刀,對鄭男、高男揮砍,造成高男死亡、鄭男重傷送醫救回一命,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殺人未遂將洪男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日起由職業法官、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歷經多天審理。檢方認為,鄭男、高男的違法行為,應另由法律制裁,而非遭受洪男攻擊傷害甚至奪命,洪男雖無死刑、無期徒刑必要,但就殺人等犯行,建請法院2罪應合併執行7年6月至9年徒刑。

全案經國民法庭評議後,合議庭認為,洪男符合自首等減刑條件,今天下午宣判,洪男合併應執行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