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彩券行員工未付錢下注145萬 遭判刑6月

新北某彩券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未支付下注金就擅自操作機台,下注台彩賓果遊戲金額達145萬元。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刑法背信罪判處該員工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新北市林口區某彩券行蔡姓員工,平時負責銷售彩券、替客人下注、收取投注款項等工作。民國113年7月22日下午2時至晚上8時許期間,蔡姓員工利用職務之便,未支付下注金就擅自操作投注機,下注台灣彩券賓果電腦型遊戲,並列印可兌獎的賓果遊戲彩券,金額高達新台幣145萬6750元,遭店家發現後報警處理。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蔡姓員工未實際支付投注金就自行下注145萬元,導致店家損害,但審酌其自白犯行,迄今已以薪資扣繳方式賠償店家3萬6888元,依刑法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犯罪所得141萬9862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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