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3天「過戶房產」給小36歲陸配!96歲翁敗訴討不回

高雄一名96歲老榮民與小他36歲的大陸女子結婚後,短短3天內就將鳳山區大樓過戶給對方,甚至要求加碼百萬現金,最終老榮民驚覺遭利用,提告要求返還房產,但經法院審理後仍敗訴。


婚後3天「過戶房產」給小36歲陸配!96歲翁敗訴討不回
老榮民在訴訟中指控,婚後女子就多次慫恿把房子過戶給她。(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內容,這段「爺孫戀」發生在2022年4月16日,當時93歲的老榮民與小他36歲的大陸女子登記結婚後僅3天,老榮民便將位於鳳山區的大樓過戶給她。未料過戶完成後,女子欲求不滿,要求加碼200萬現金,雙方關係破裂,老榮民被子女接回家,房產過戶消息才因此曝光。

老榮民在訴訟中指控,婚後女子就多次慫恿把房子過戶給她,老榮民拒絕後,女子便未經同意私自拿印鑑辦理過戶,接著人間蒸發,讓他憤而提告,要求歸還房產,劇情曲折不輸八點檔。


婚後3天「過戶房產」給小36歲陸配!96歲翁敗訴討不回
老榮民曾有錄音證據承諾婚後財產歸配偶所有,並立下遺書,同意女子代辦過戶。(示意圖/pexels)

女子則在法庭上辯稱,她自2014年起就主動擔起照顧老榮民責任,婚後老榮民自認年事已高,為保障另一半生活無虞,因此委託她辦理過戶等手續。整個過戶流程經過戶政、地政人員致電確認無誤,贈與行為才生效。

法院審理時發現,老榮民曾有錄音證據承諾婚後財產歸配偶所有,並立下遺書,同意女子代辦過戶。最終法院認定贈與行為自願成立,判決老榮民敗訴,但仍可上訴。此外,法官在判決書中還特別提到,「妻子若未盡照顧義務,配偶仍可依法聲請撤銷贈與,把房屋拿回來」,讓這場爺孫戀的財產爭議仍留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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