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攜手身障團體推進身權法修法 公聽會凝聚共識 下週啟動逐條審查

【互傳媒/記者廖承恩/雲林報導】立法委員劉建國於2026年元旦翌日召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廣邀多個身心障礙團體與中央部會齊聚對話,直面修法爭點、傾聽第一線聲音,為即將展開的逐條審查鋪陳共識,力求讓身權法真正回應身障者的生活需求與人權期待。

立法委員劉建國召開一場身權法修法公聽會議。(記者廖承恩翻攝)
本次公聽會邀集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自立生活人權陣線、台灣障礙青年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自由人協會等身障團體,並由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勞動部及運動部等相關部會代表與會,透過面對面討論,廣泛蒐集修法意見。
劉建國表示,身權法攸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與生活尊嚴,修法不能只停留在制度設計,更必須從當事人經驗出發,傾聽身障者親自說出需求,而非由非身障者或代理人代為決定,這樣的過程,才是真正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

廣邀身障團體與中央部會對話,直面修法爭點、傾聽第一線聲音。(記者廖承恩翻攝)
劉建國也回顧,早在2011年第七屆立法院期間,便與時任立委陳節如等人多次召開會議,長期推動身權法改革,持續搭建身障團體與行政部門溝通平台。此次公聽會亦邀請林月琴、范雲等立委共同與會,親自聽取身障朋友對修法的期待,並即時協助跨部會協調,期盼降低後續法案審查阻力。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指出,本次會議已有具體進展,尤其在身障團體高度關注的「個人助理服務」部分,原行政院版本限縮使用於外出或社會參與,經討論後,衛福部同意回歸CRPD精神,朝支持障礙者全面生活需求的方向進行檢討;此外,「無障礙環境」、「障礙代表性」與「障礙定義」等關鍵議題,也已展開初步對話。

傾聽身障者親自發聲,拒絕由非當事人或代理人代為決定。(記者廖承恩翻攝)
針對身障團體所關切的第2條、第5條、第10條、第50-1條、第50-2條及第52條等條文,劉建國於會中裁示,請衛福部依討論結果彙整修法方向,其他相關部會若有建議,須於下週一中午前送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統整;尚未充分討論的團體版本,也將一併納入後續檢討。劉建國並宣布,立法院將於下週三正式啟動身權法逐條審查,力拚加速立法,讓身心障礙者在新的一年,迎向更完善且有尊嚴的制度保障。
- 記者:互傳媒/ 記者 廖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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