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停車遭毀車 中市警調監視器鎖定犯嫌依法送辦

【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台中 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2日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38歲李姓男子表示將自小客車停放在臺中市北區五權路上一處私人停車場,至準備取車時,發現車輛遭人毀損,遂報警請求協助。
員警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警力到場處理,經檢視李男車輛之車載監控影像(Tesla哨兵模式),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副駕駛於當日6時許,疑因李男車輛停放位置影響其車輛進出,竟朝李男車輛潑灑檳榔渣(汁),並徒手毀損車輛左側後照鏡。目前警方已鎖定特定犯嫌,將通知犯嫌到案說明,全案依毀損罪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停車或行車糾紛,應保持理性溝通,切勿因一時情緒衝動而做出毀損他人財物等違法行為,否則將須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得不償失。另提醒,如遇類似情形可即時報警處理,由警方協助排解糾紛,以維護社會秩序與自身權益。
- 記者: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
- 更多社會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