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法官生病竟遭霸凌 法界聲援周靜妮籲停止二度傷害

【記者 陳顗喆/台北 報導】法院是暗黑的職業修羅場?近來法官遭霸凌爭議持續延燒,臺灣人權智庫於1月28日舉行座談會,邀集多位法官與法學學者,從制度缺陷與實務案例切入,全面檢視法官的工作環境、行政支持與職場霸凌防治機制。與會者直指前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長期處於高壓環境導致身心失衡,卻反遭院方霸凌、抹黑,然後受到嚴厲懲戒,不僅被撤職,甚至面臨律師資格遭撤銷的全面封殺,司法機關的霸凌行徑引起現場一片撻伐。陳志龍及邱榮舉兩位前臺大教授均認為,周靜妮案絕非單一個案,而是司法威權結構下的犧牲縮影。
主辦單位指出,司法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而法官正是這道防線的核心。法官工作負荷沉重、長期累積心理壓力,因身心狀況不堪負荷而離開審判工作者不勝枚舉,卻是政府人才和資源雙重重大損失。會議中從最令人歎為觀止的周靜妮遭霸凌案,具體檢視法官身心健康維護機制、職務監督與自律制度,以及法院內部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的實際運作成效。
周靜妮法官歷任檢察官、簡易庭、刑事、民事庭法官,最後服務於少年家庭事件審理體系。工作牽涉到輔導、保護、教育與家庭功能的修復,是高度消耗情緒與心理能量的工作場域。周靜妮夫婿、前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周靜妮法官在法院內部,長期面臨來自行政體系的壓力,包括業務量分配、審判節奏要求、內部溝通摩擦等問題。

▲知名法學教授陳志龍認為周靜妮處置少年事件實際上保護了他,依法不應構成懲戒。
當她試圖表達困境、反映工作負荷與身心狀況時,並未得到實質的支持與調整。相反地,當時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得知她罹患憂鬱症後,即將她貼上「問題人物」的標籤,試圖逼退她。 更將多年前持刀傷父、但成功結案的少年事件重新檢視,放大瑕疵,將周靜妮醜化為惡法官。
令曾建元難以置信的是當事人願意親自為周靜妮做證時,苗院竟然多次阻止證人作證,不讓關鍵事實曝光,並在事件爆發後,多次聯絡、訪視當事人,導致當事人不勝其擾,書面協議不再與聞本案,甚至改名、換電話。苗院在追懲周靜妮過程中,還不斷利用特定媒體不實爆料,造成未審先判,白布染成黑。
事實上,少年案件的結果成功讓當事人返家復學,回到正軌,少年父母當時更致函苗院胡文傑院長,對周靜妮的努力表達感謝,後續少年也有多項轉變事實可佐證。至於程序瑕疵,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前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林文舟指出,本應透過指導、修正與內部教育改善,而非直接推導出「不適任」結論,否則制度本身即失去修復功能。

▲前臺大國發所教授邱榮舉表示周靜妮法官遭霸凌的過程,與政治迫害案件相似。
曾於台大法學院教過許多法官、也是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的陳志龍以案件結果面向分析指出,依據刑法304條,若從行為結果與保護法益來看,該名法官的處置實際上保護了未成年人,結果是正向的,依法不應構成懲戒或強制責任。然而制度卻反過來追究周靜妮,將「善意介入」定性為過失甚至違失,顯示懲戒制度已嚴重偏離比例原則。
尤其周靜妮在法官任內,身心狀況持續惡化,最終被醫療專業診斷為重度失眠與憂鬱症,並曾因此住院治療,顯示明確而嚴重的職業傷害警訊。現場學者專家一致認為,周靜妮案正是制度性霸凌最典型的樣貌,包括公開羞辱、公然羅織打壓,創造敵意環境,讓人孤立無援,長期的消耗與排除。
前臺大國發所教授邱榮舉表示周靜妮出身寒門、半工半讀,憑藉自身努力先後考取律師與法官資格,在司法體系的專業表現向來受到肯定。但長期承擔大量案件與高度壓力,導致周法官出現包括憂鬱症在內的身心健康問題,就是典型的職業傷害。歷任長官與院長對其工作表現與病況皆有掌握,也曾妥為因應,然而在院長更迭後,處理態度卻出現重大轉變,從支持照顧轉為高度對立與打壓。

▲法官的行政支持與勞動條件座談會於立法院舉辦,多位重量級學者專家與談。
邱榮舉從長期研究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的角度直言,此案所展現的手法為多重權力運作、系統性施壓,以及結合媒體形成輿論定型,與過往政治迫害案件有高度相似性,甚至在當代媒體快速擴散的環境下,傷害力更為加劇。他坦言,親眼見到這類手段出現在司法體系內部,令他感到極度震驚與不安。
邱榮舉強調,主管機關本應提供必要的行政資源與支持機制,協助法官在高壓工作環境中維持專業運作與身心健康。面對健康受影響的法官,理應啟動輔導、調整與支持措施,而非放任制度性打壓發生。
邱榮舉更對該案的處理過程表示不符合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事實未經充分釐清,卻層層升高處分強度,未考量當事人因工作導致的健康狀況,反而無中生有、加倍追究,已明顯背離公平正義原則。
主辦單位表示,當法官因長期職場壓力而罹病,制度是否應先修復,而非急於評斷?當申訴與反映被視為「麻煩」,司法體系是否已喪失自我檢討的能力?從過程中理解真相,周靜妮案不是單一個案,而是一道關於人權、勞動、權力與責任的嚴肅考題。(照片記者陳顗喆翻攝)
- 記者: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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