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受害者求償遭駁:司法正義的縫隙裡,誰在承擔代價?】

【詐騙受害者求償遭駁:司法正義的縫隙裡,誰在承擔代價?】

【創新聞 記者郭晉嘉/桃園報導】去年一樁詐騙案,讓楊姓女子的人生急轉直下。她因求職心切,輕信網路徵才訊息,在受騙不知情下將名下四個銀行帳戶與密碼用店到店方式交給詐團,未料這些帳戶隨即被詐騙集團用於購票詐財、假冒親友借款等犯罪行為。

當資金流竄、受害者群起報案,楊女因提供金融帳戶被檢方依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嫌起訴,最終被判四個月有期徒刑,並陸續賠償其中兩名被害人和解金目前逾2萬7千元,後續其他賠償金額以分期攤還,而其他8名受害者還在安排協商賠償款項中,總計損失達50萬元以上。

正當她努力收拾殘局之際,詐騙集團的「車手」落網。楊女認為,正是這兩名未成年的少年車手提領詐騙所得,導致損害擴大,遂依侵權行為向其求償200萬元,案件於昨日(12)下午在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審理。


【詐騙受害者求償遭駁:司法正義的縫隙裡,誰在承擔代價?】
楊姓女子受詐騙案件於昨日(12)下午在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審理。(影像由記者郭晉嘉拍攝)。

然而,法庭上的現實卻令人心寒。法官審理時直言,楊女目前所提和10名受害者的和解賠償金目前僅2萬7千元,與求償金額差距懸殊,若不撤告,敗訴機率極高,且一經敗訴還須負擔龐大裁判費。更諷刺的是,車手的監護人(因車手未成年)竟反問:「現在媒體天天報導詐騙,原告怎會不知道這是詐騙?為何自己還會上當?」甚至否認其子曾持楊女帳戶提款卡領款,質疑因果關係無法證明。

法官未正面駁斥此說,反而極力建議楊女撤回告訴,並提供過往類似判例佐證,多數法院認為,帳戶提供者即便受害,仍須負起一定注意義務,難以向下游車手求償。在壓力與無助下,楊女最終黯然撤告。

經庭審後,她難掩悲憤:「當家長的,還能大言不慚說『現在詐騙這麼多,你居然沒警覺?』那我問,他兒子當詐騙車手,法官怎麼不說話?」她痛批,社會將所有責任推給被害人,卻放任真正加害者輕易脫責;未成年車手背後有家庭庇護,而她這位未知情的受害「工具人」卻要背負刑責與財產損失,「台灣簡直是詐騙集團的天堂,司法的正義在哪裡?」


【詐騙受害者求償遭駁:司法正義的縫隙裡,誰在承擔代價?】
該詐騙的民事求償案楊女難掩悲憤表示:「台灣簡直是詐騙集團的天堂,司法的正義在哪裡?」(影像由記者郭晉嘉拍攝)。

這起案件,也暴露出當前打詐體系的結構性困境。一方面,政府高喊「斬斷金流」,卻將預防責任過度加諸於一般民眾;另一方面,司法實務對「幫助犯」與「侵權責任」的認定過於嚴格,使像楊女這樣既為加害環節、亦為欺騙受害者的邊緣人,陷入兩面受敵的絕境。

社會大眾該問:當詐騙手法日益精緻,連防詐宣導都追不上話術更新,怎能苛責一名求職者瞬間辨識陷阱?又為何車手父母能理直氣壯質疑被害人,卻無人追究其子為何能輕易成為犯罪工具?

而楊女的撤告,不只是個人的退怯,更是對司法溫度的一記叩跪問。若制度無法區辨「惡意共犯」與「無知被害」,若判決只見形式責任、不見結構壓迫,那麼,下一個楊女,仍將在正義的縫隙中獨自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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