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重分局派出所警車公然違規停人行道 值班警員態度冷漠 民眾舉報違停竟遭「要報去報」回應

【創新聞 記者郭晉嘉/新北報導】日常警察取締交通違規是天職,但警察若是帶頭違規無疑是最壞的示範,就在1月17日的早上9點30分時許,清晨九點半,陽光剛剛鋪滿派出所旁的人行道,一輛警用機車卻像一顆突兀的釘子,本該屬於行人警用停車格的位置,但這輛警用機車卻如同路邊隨意停放的機車,諷刺的是這輛還是新北市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的執勤用車。
更令人愕然的是,當民眾手持手機拍下違停畫面、走進派出所舉報時,值班員警竟以一句「要報就去報」作結,語氣如鐵門閉合,不留縫隙,也不留溫度。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社會秩序的守門人。他們開出的每張罰單,不只是對違規行為的懲戒,更是對公平信念的具象化承諾;他們停在路邊的每一秒,不只是臨時駐點,更是公權力在公共空間中的無聲宣言。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三重派出所公然將警用警車違規停在人來人往的人行道上。(影像由記者郭晉嘉拍攝)。
可當執法者自身越過紅線,那條紅線便不再清晰,它開始模糊、褪色,甚至被誤讀為「特權的起點」。警車停上人行道,壓的不只是地磚,更是民眾對制度的信任;一句「要報去報」,傷的不只是舉報者的熱忱,更是公民參與公共治理的勇氣與尊嚴。值得深思的是,這起事件並非孤立個案,而是折射出某種深層結構性困境:當「內部監督」淪為形式審查,當「執法標準」因身份而鬆動,再嚴密的法條也難以抵禦權力的慣性滑坡。

三重警分局三重派出所警用機車公然違規事證明確。(影像由記者郭晉嘉拍攝)。
法律從不因制服而自動生效,正義亦不因徽章而天然降臨。真正的法治精神,不在於對弱者的嚴苛取締,而在於對自身權力的謙卑節制;不在於「誰能開單」,而在於「誰願被單」,包括自己。事後,本新聞社向該分局督查組舉報,該起警察違規案件則進入調查階段,顯現警察執法單位的法治仍需加強,若僅止於此便只是止血暫時法規上的止血,而非治本。

新北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旁有著警用停車格,未料該派出所員警竟然公然違規停在人行道上。(影像又記者郭晉嘉拍攝)。
制度的重建,需要的不只是懲處,更是文化重塑:讓「執法者先守法」成為鐵律,讓「被監督」成為常態,讓每一通民眾舉報,都得到一句「謝謝您幫我們把關」的回應,而非一扇關上的門。警徽閃亮,不因金屬反光,而在於映照出公理與良知的輪廓;人行道的走道上,不因水泥鋪設,而在於容得下每一個彎腰拾起責任的背影。當公權力學會在紅線前停車,社會才真正開始前進。
- 記者:郭 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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