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創生納入115年度ESG評鑑呼應SDGs 17與GRI揭露框架 維晟協助客戶轉型成為永續治理新典範

【創新聞編輯中心/高雄報導】地方創生正式進入資本市場視野。國家發展委員會宣布,攜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將地方創生範例納入「115年度ESG評鑑」機制,意味企業投入在地發展不再僅屬公益作為,而是透過制度化評鑑轉化為可揭露、可比較、可衡量的永續績效指標,進一步影響企業ESG評級、投資人觀感與資本配置方向。此舉同時被視為對標聯合國(UN)永續發展目標SDGs 17「夥伴關係促進目標實現」精神,並與國際主流揭露準則接軌,使企業在地方創生上的行動得以量化評估,強化與永續金融市場的連動性,為地方發展與資本市場建立更緊密的制度連結。

維晟展業總監黃采蓮分享地方創生推展成效。(圖/維晟展業提供)
從評鑑設計來看,本次機制涵蓋社會面(S)與治理面(G),對應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準則中關於在地社區影響、利害關係人參與與供應鏈管理的揭露要求。社會面S-3指標強調企業與地方創生團隊在災後重建與社區韌性建構的協力機制,與GRI 413(當地社區)及GRI 203(間接經濟影響)揭露項目高度相關;企業若能證明其投入提升在地服務不中斷能力與弱勢支持網絡,即可在永續報告書中具體呈現其社會影響成果。

彌陀地方創生交流會實際走訪與看見長期執行成效。(圖/記者黃采蓮拍攝)
治理面G-32指標則關注企業是否將地方創生納入長期策略布局,包括場域再造、青年培力與供應鏈整合。此類行動對應GRI 2(治理與策略揭露)及GRI 204(採購實務),強化企業在地採購與價值鏈延伸的透明度。當企業將地方產品導入通路或員工福利平台,並建立穩定產銷機制,不僅提升品牌價值,也形成具長期現金流與社會影響力的雙重效益,對責任投資基金與永續評級機構而言,屬於具吸引力的正向訊號。
在永續金融趨勢下,ESG已從自願揭露走向制度化與國際化。地方創生納入評鑑,使企業能將在地行動轉化為可衡量指標,例如輔導時數、青年就業數據、產銷媒合成果與社區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揭露品質與可比較性。這類數據化成果,將影響機構投資人對企業長期風險與機會的評估,並可能連動永續債券、影響力投資與綠色金融商品的資金流向。
國發會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地方創生資訊共享平臺」公開案例與成果,促進政府、企業與地方團隊形成長期夥伴關係。當地方創生結合SDGs 17夥伴協作精神與GRI揭露架構,台灣正逐步建立一套兼顧社會價值、治理透明與資本市場信任的永續發展模式,為地方經濟注入長期且可衡量的成長動能。
- 記者:編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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