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離奇跳票案 2苦主慘賠525萬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支票是商務往來及借貸時常用的有價證券,民眾常聽到的「趕三點半」,其實就是為了把錢,在發票日當天及時存入,補足支票帳戶內的存款金額;不少人有收過「芭樂票」(註1)的經驗,一般都是在發票日(註2)即被告知退票,但嘉義縣前年卻發生一起「離奇」的跳票案件,除了過程不合常理,結果更令人意想不到,最後經法院判決及當事人說明,才終於水落石出,也讓執票人及經辦人員慘賠525萬的內幕,真相大白。
有借有還博信任 《苦主1》控被騙450萬
「原本想說錢放在銀行也用不到,但如果能賺點利息,也是不錯!」苦主之一張先生說,向他借錢的曾先生,自稱是嘉義縣某鋼鐵公司負責人,兩人在牌桌上認識,曾總說自己在外接了幾千萬工程,每個月現金進出數百萬,讓所有牌友誤以為,「曾的經濟狀況很好」。
直到相識約3個月後,曾突然開口向張借錢;第一次曾拿出T銀行及W金融機構,金額各為100萬、75萬的支票,及175萬個人本票作擔保,並說為表示誠意,願支付3分利息;3個月後發票日到,張順利從委託代收的K銀行領回175萬,「但沒想到,這卻是錯誤的開始」。
就在領出175萬後1個多小時,曾開著一輛白色進口休旅車,來到張住處再度向他借錢,這次曾開了4張各100萬的支票作保,並留下白色休旅車,張也因信任前往提領現金,連同175萬湊足450萬,交給曾先代墊工程材料費。
「原以為曾是大老闆,又已確認第一次借錢時,擔保的支票沒問題,沒想到過了5小時,卻收到K銀行的退票通知。」張感到匪夷所思,對於K銀行打電話告訴他,「W金融機構突然通知,曾的票必須辦理退票,要求返還票款」驚覺似乎受騙上當。
就在這個時候,曾卻像消失一般,打電話不接,傳訊不讀不回;「第一次遇過這種怪事,哪有領到票款後,才說跳票又要求還錢的!」張認為,事後通知退票他無法接受,況且因為這「時間差」,讓他誤以為曾的信用沒問題,又借出450萬。「簡直像被設局詐騙,而過幾天,又發生令人不可置信的事。」
張先生說,幾天後,突然有個自稱車行的人找上門,出示車籍證件資料,要求他歸還車輛。「當時曾沒給我任何車輛相關文件,無可奈何下,我只好歸還。」弔詭的是,車輛懸掛的車牌,跟車行提供的資料,竟然是不一樣的!讓他再度感覺像落入圈套。
「接下來的事情,更讓我感到不合理」張先生說,後續他竟收到開庭通知,原來是W金融機構,主張他不當得利,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啞巴吃黃蓮 《苦主2》背鍋認賠75萬
在張先生認為離奇跳票,害他被騙450萬的情況下,W金融機構也針對本事件,向張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書指出,曾先生開出的75萬元支票,W金融機構未於發票日後第一天上班日,及時依規定完成退票上傳程序,且未於當日通知提示行K銀行,因而發生W金融機構代發票人支付票款情事,此事由與張先生無涉。
一審法官認為,張先生為從有正當處分權人之手,取得該支票的執票人,乃合法行使其權利,難認有何不當之得利。基於信賴保護及維護票據交易安全之衡平原則,應受保護,判決W金融機構不得依民法第179 條之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張先生返還75萬元。

支票是商務往來及借貸時常用的有價證券,民眾常聽到的「趕三點半」,其實就是為了把錢,在發票日當天及時存入,補足支票帳戶內的存款金額;不少人有收過「芭樂票」(註1)的經驗,一般都是在發票日(註2)即被告知退票,但嘉義縣前年卻發生一起「離奇」的跳票案件,除了過程不合常理,結果更令人意想不到,最後經法院判決及當事人說明,才終於水落石出,也讓執票人及經辦人員慘賠525萬的內幕,真相大白。
有借有還博信任 《苦主1》控被騙450萬
「原本想說錢放在銀行也用不到,但如果能賺點利息,也是不錯!」苦主之一張先生說,向他借錢的曾先生,自稱是嘉義縣某鋼鐵公司負責人,兩人在牌桌上認識,曾總說自己在外接了幾千萬工程,每個月現金進出數百萬,讓所有牌友誤以為,「曾的經濟狀況很好」。
直到相識約3個月後,曾突然開口向張借錢;第一次曾拿出T銀行及W金融機構,金額各為100萬、75萬的支票,及175萬個人本票作擔保,並說為表示誠意,願支付3分利息;3個月後發票日到,張順利從委託代收的K銀行領回175萬,「但沒想到,這卻是錯誤的開始」。
就在領出175萬後1個多小時,曾開著一輛白色進口休旅車,來到張住處再度向他借錢,這次曾開了4張各100萬的支票作保,並留下白色休旅車,張也因信任前往提領現金,連同175萬湊足450萬,交給曾先代墊工程材料費。
「原以為曾是大老闆,又已確認第一次借錢時,擔保的支票沒問題,沒想到過了5小時,卻收到K銀行的退票通知。」張感到匪夷所思,對於K銀行打電話告訴他,「W金融機構突然通知,曾的票必須辦理退票,要求返還票款」驚覺似乎受騙上當。
就在這個時候,曾卻像消失一般,打電話不接,傳訊不讀不回;「第一次遇過這種怪事,哪有領到票款後,才說跳票又要求還錢的!」張認為,事後通知退票他無法接受,況且因為這「時間差」,讓他誤以為曾的信用沒問題,又借出450萬。「簡直像被設局詐騙,而過幾天,又發生令人不可置信的事。」
張先生說,幾天後,突然有個自稱車行的人找上門,出示車籍證件資料,要求他歸還車輛。「當時曾沒給我任何車輛相關文件,無可奈何下,我只好歸還。」弔詭的是,車輛懸掛的車牌,跟車行提供的資料,竟然是不一樣的!讓他再度感覺像落入圈套。
「接下來的事情,更讓我感到不合理」張先生說,後續他竟收到開庭通知,原來是W金融機構,主張他不當得利,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啞巴吃黃蓮 《苦主2》背鍋認賠75萬
在張先生認為離奇跳票,害他被騙450萬的情況下,W金融機構也針對本事件,向張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書指出,曾先生開出的75萬元支票,W金融機構未於發票日後第一天上班日,及時依規定完成退票上傳程序,且未於當日通知提示行K銀行,因而發生W金融機構代發票人支付票款情事,此事由與張先生無涉。
一審法官認為,張先生為從有正當處分權人之手,取得該支票的執票人,乃合法行使其權利,難認有何不當之得利。基於信賴保護及維護票據交易安全之衡平原則,應受保護,判決W金融機構不得依民法第179 條之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張先生返還75萬元。
- 新聞來源: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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