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計程車司機咆哮員警 遭依妨害公務逮捕移送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計程車司機咆哮員警 遭依妨害公務逮捕移送
高鐵嘉義站姜姓司機不服員警盤查,突情緒失控大聲咆哮/陳致愷翻攝

高鐵嘉義站姜姓司機因違規攬客,遭水上分局太保所徐姓員警盤查,姜男不服員警處置,突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員警先噴灑辣椒水制止失控行為,並依涉嫌妨害公務罪當場逮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水上警分局指出,太保聯合所徐姓警員昨(30)日17時許擔服備勤勤務,於高鐵嘉義站附近巡守,並獲報前往處理計程車違規攬客及違停情事。

徐員到場時發現見該名計程車司機與乘客徒步,由2號門往和運租車外移動,員警上前盤查並詢問乘客欲前往何處,該乘客自述欲前往台南市白河區,明顯與和運租車外的共乘計程車規劃路線(高鐵站往返布袋港)不符。

員警告知司機此舉為違規攬客,要求姜姓計程車司機出示證件接受盤查,惟告知違規攬客時姜男突情緒激動,出口大罵員警「你是在恐嚇我嗎?」,並於重複言詞時逼近員警。

此時姜男持續對員警怒吼,員警立即噴灑辣椒水制止其失控行為,且基於維護自身執勤安全,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並依涉嫌妨害公務,當場逮捕姜男移送地檢。

水上警分局表示,姜民情緒失控及身體不斷靠近徐員等行為,顯已脅迫警方執法身體及裝備安全,並影響執勤員警之名譽,上開姜民行為已涉嫌妨害公務罪,全案依法逮捕並於法定期間內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監理站表示,本案若警方蒐證確定該司機攬客後行駛非規定共乘路線,可移請監理站受理,將依違反公路法第56條,依照公路法77條1項進行裁罰,視情節輕重最高可罰9萬。

更多新聞推薦

柯文哲聲請提審遭駁回 民眾黨:支持依法救濟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