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公告「行動電源充電時勿放包包」 若引火將求償

近年行動電源意外頻傳,高鐵今年就發生2起自燃事件,造成車廂些微受損、乘客輕微燙傷。對此,高鐵公司今天(8日)公告,即日起旅客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勿將行動電源放置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充電時也應放在視線範圍處,若不慎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根據高鐵統計,今年已有2起行動電源起火燃燒事件,包括4月12日的1607車次旅客發生行動電源自燃冒煙,導致列車地板出現燒灼痕跡,該名旅客手部也輕微燙傷;另一起則發生在9月14日南下681次車次行經雲林路段時,有乘客因不明原因,行動電源突然起火燃燒,造成3人輕微燙傷。




為了避免意外再發生,高鐵公司今天公告,近來時傳行動電源自燃情況,呼籲旅客行動電源如有變形或異常發熱,請勿攜帶搭車或使用,敬請使用BSMI或NCC認證合格的行動電源。




高鐵公司指出,旅客若攜帶行動電源,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請勿將行動電放置於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及時處理。高鐵公司也提醒,若有旅客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之前發生的2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已向旅客求償,雙方達成和解。




高鐵規定,即日起,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搭乘高鐵時,若未使用充電功能,不可將行動電源放置於行李箱內,但可放在隨身背包中。若有充電需求,則必須將行動電源置於視線可及範圍內,例如放在桌上或手中,以確保使用安全。




(延伸閱讀:行動電源頻傳自燃事故 經濟部點名召回「這5款」不安全產品





高鐵公司表示,未來也會將攜帶行動電源相關規定,納入旅客乘車須知中。另外,高鐵公司也強調,將持續透過車上跑馬燈、車站公佈欄及企業網站,宣導旅客妥善保管隨身行李、留意行動電源使用狀況,以維護高鐵旅運安全。(責任編輯:呂品逸)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