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開賣首日即下架 石崇良:送審和實際販售產品不同


衛福部今天(18日)指出,一家跨國菸商旗下8項加熱菸產品因外包裝未依規標示「尼古丁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已勒令全台立即下架。衛福部長石崇良痛批,業者送審時的樣本上清楚標示尼古丁含量,但和實際上市版本卻不同,已要求全面追查責任來源。





根據國健署公告,目前獲准合法販售的加熱菸產品,僅限美、日兩家國際菸商,共計14項菸品與4款載具。其中,一家公司在10月17日於全台連鎖超商開賣8款新品,石崇良隨即率國健署與北市衛生局突擊稽查。雖然當下稽查的門市產品已售罄,但晚間雙北衛生局仍陸續發現,部分通路販售的包裝上未印尼古丁含量,立即開罰並全面下架回收。





石崇良指出,依規定業者申請上市時,必須送交「完整包裝樣本」審核,該批審查樣本均清楚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因此才核准上市。然而實際上架版本卻將「標示拿掉了」,明確違法。衛福部已要求業者提供完整製程與包裝紀錄,釐清問題出在哪個環節,是設計錯誤、印刷疏漏還是輸入不實,將依法嚴懲。





至於消費者已購買的產品是否有安全疑慮,石崇良表示,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不同,主要監測重點在尼古丁含量,目前已採樣送驗,預計下周公布結果。依現行規範,加熱菸每支尼古丁含量須低於1毫克。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若菸品外包裝未依規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萬至500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或退運;若屆期未改善,將按次重罰並沒入銷毀。(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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