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酒駕共罰11萬 存款上百萬卻拒繳遭凍結強制收取

屏東男子3年前被抓到2次機車酒駕,共罰11萬2500元卻置之不理,案件今年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發現男子有房,存款也上百萬,經凍結存款、足額扣押,書記官核發收取命令,終追回酒駕罰款。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國110年,男子在清明連假期間騎機車經過潮州夜市附近,被警方抓到酒精濃度超標,監理站開罰新台幣2萬2500元,還被記違規點數5點;同年底,男子又被抓到在潮州夜市附近酒駕騎車,監理站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男子卻對2張罰單置之不理,案件今年移送。

分署調查,發現男子名下有好幾筆在潮州鎮鬧區的不動產,存款也有上百萬元,立即發函郵局凍結存款,經郵局回報足額扣押後,由於男子始終未與執行人員聯繫,書記官核發收取命令,為國庫追回欠了3年的11萬2500元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男子被抓到酒駕的地方都在住家附近,若搭乘計程車,也許起跳價就足以支付單趟車資;呼籲酒後可搭乘計程車、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否則為省100元計程車車資,卻面臨高額罰單、記點及吊銷駕照後果,非常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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