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 原市區34處可望解編

台南市配合中央政策辦理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其中合併升格前原台南市轄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已於4月30日經內政部通過,可望解編34處、共50公頃保留地。

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徐中強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徵收,影響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是市長黃偉哲上任以來非常重視的問題,並指示應優先檢討非必要性公共設施保留地,透過專案通盤檢討方案與解編機制落實還地於民,展現市府維護民眾權益決心。

徐中強指出,此次包含南區、安平區、中西區、北區、東區及南區,原台南市主要計畫公設專通共計檢討解編34處、面積約50公頃主管機關無使用需求、無徵收計畫公設保留地,同時將透過跨區市地重劃,取得並興闢地方需要約16公頃鄰里性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

他說,本次通過後將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內容,修正書圖並辦理再公開展覽,公展期滿會將陳情案件再轉送內政部審議,若無新增陳情案件,則續依規定辦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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