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退場 醫療、老人福利機構19日起改建議配戴

台灣醫療照護機構口罩令已逾千日,衛福部疾管署今天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可控,19日起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國內口罩令全面解除。

百年大疫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在2020年席捲全球,台灣自當年12月1日起,8大場所需要佩戴口罩,醫療院所就是其中之一;雖然各場所陸續解禁,鄰近國家也已陸續大幅放鬆戴口罩規定,目前國內醫療照護機構仍持續口罩令。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討論是否放寬口罩令。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歷經2小時會議討論,考量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COVID-19列為常見呼吸道疾病,且目前國際間佩戴口罩相關規定,如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日本、韓國等都採取建議佩戴的方式,較少強制要求佩戴。

曾淑慧說,因此會中決議,「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今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隨醫療照顧機構解禁,國內口罩令正式全面解除。但疾管署強調,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習慣;並籲請儘速接種COVID-19疫苗。

疾管署並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關於民眾部分,第1,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第2,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

第3,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

至於醫療照護機構部分,第1,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

第2,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的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

第3,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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