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路口科技執法1年近13萬件 民代要求宣導

台中市警局統計,去年科技執法路口取締案件近13萬件,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為大宗,有民代表示,取締目的是要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警方應在路口加強告示,並強化安全宣導。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林德宇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目前設置21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根據台中市警局統計,民國112年科技執法路口取締案件全年總計有12萬9889件,其中過半數取締案件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計有6萬5252件。

其中,東區建成路跟振興路口1萬9697張,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1萬3182張,沙鹿區中山路、三民路與台灣大道路口1萬875件,分別占前三名且都破萬件。

林德宇說,現階段科技執法項目主要有3個,分別為「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未來還會增加「未禮讓行人」。這四大項目應該要明確在相關地方做告示,甚至在各大的市政宣導的時候也要宣傳,林德宇強調科技執法最重要的,不是看案件數的增長,而是交通事故有沒有降低。

林德宇說,全市21處科技執法路口,111年事故發生數1656件,112年事故發生數1377件,雖有減少279件,但這樣的減少幅度還是不夠,應該要繼續努力。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說,根據統計,21處科技執法路口交通事故的數量是有降低,大概平均降幅約16%。另外針對宣導部分,在警察局、交通大隊的網站都有公布科技執法的地點,也有快速測照的地點,在每個路口也都有告示牌,會繼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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