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單出現侮辱母親字眼 基隆醫院遭罰6萬元
李姓女子4月帶兒子前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看診,藥單過敏史欄位竟備註「媽媽是婊子」,經清查為院內藥劑師所為,基隆市衛生局認定醫院有管理責任,裁罰新台幣6萬元。
李女4月24日帶6歲兒子去基隆醫院小兒科看診,領藥時無聊看了一下藥單,發現過敏史欄位竟備註「媽媽是婊子!」李女說,當下她覺得傻眼又好笑,她沒有與護理師或醫師吵架,也沒有任何糾紛,怎麼會出現這句話,覺得應該是複製貼上,回到門診詢問,護理師除更正藥單,也感到納悶怎麼會出現這句話,不斷向她道歉。
基隆市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收到醫院回覆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醫院除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外,對於醫院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人員管理及系統管理都疏失,以致員工可隨意填入不適當內容。
衛生局指出,基隆醫院已違反「醫療法」第57條「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之規定,因此進行處分。
衛生局說,基隆醫院也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者,應建置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並具備系統安全機制之保護措施,如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或其他適當保護措施及系統使用及資料存取之監控措施」規定,因此分別裁罰5萬元與1萬元,2項共計裁罰6萬元。
衛生局表示,將繼續督導並複查基隆醫院的管理改善作為,若未改善將連續並加重處罰,違反「醫療法」第57條最重會處以25萬元罰鍰,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最重會處以5萬元罰鍰,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將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基隆醫院指出,事發後已在第一時間成立調查小組,主動通報衛生福利部及基隆市衛生局,並就疏失部份進行內部檢討,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涉案人員懲處,因造成病人家屬困擾、社會觀感不佳,損及醫院形象,經考績委員決議予以記2大過,涉案人員已主動提出辭呈並已離職。
對於遭衛生局裁罰,基隆醫院表示,院方責無旁貸虛心接受,日後除加強人員管理、倫理道德規範,也請單位主管多加關懷同事身心狀況。
李女4月24日帶6歲兒子去基隆醫院小兒科看診,領藥時無聊看了一下藥單,發現過敏史欄位竟備註「媽媽是婊子!」李女說,當下她覺得傻眼又好笑,她沒有與護理師或醫師吵架,也沒有任何糾紛,怎麼會出現這句話,覺得應該是複製貼上,回到門診詢問,護理師除更正藥單,也感到納悶怎麼會出現這句話,不斷向她道歉。
基隆市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收到醫院回覆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醫院除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外,對於醫院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人員管理及系統管理都疏失,以致員工可隨意填入不適當內容。
衛生局指出,基隆醫院已違反「醫療法」第57條「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之規定,因此進行處分。
衛生局說,基隆醫院也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者,應建置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並具備系統安全機制之保護措施,如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或其他適當保護措施及系統使用及資料存取之監控措施」規定,因此分別裁罰5萬元與1萬元,2項共計裁罰6萬元。
衛生局表示,將繼續督導並複查基隆醫院的管理改善作為,若未改善將連續並加重處罰,違反「醫療法」第57條最重會處以25萬元罰鍰,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最重會處以5萬元罰鍰,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將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基隆醫院指出,事發後已在第一時間成立調查小組,主動通報衛生福利部及基隆市衛生局,並就疏失部份進行內部檢討,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涉案人員懲處,因造成病人家屬困擾、社會觀感不佳,損及醫院形象,經考績委員決議予以記2大過,涉案人員已主動提出辭呈並已離職。
對於遭衛生局裁罰,基隆醫院表示,院方責無旁貸虛心接受,日後除加強人員管理、倫理道德規範,也請單位主管多加關懷同事身心狀況。
- 記者: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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