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ETC順利完成優先定約議約

國道ETC順利完成優先定約議約
【記者卓羽榛臺北報導】「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簡稱ETC案),係高公局辦理大型BOT案件營運期限屆滿優先定約的首例;高公局與遠通公司歷經多次會議研商,雙方於113年4月26日順利完成優先定約之議約作業。

新契約年期為10年,由高公局委託遠通公司透過電子收費系統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後,交付通行費給高公局,高公局核算帳務無誤後,再以每延車公里0.062元支付委辦服務費給遠通公司。另遠通公司於議約時經高公局要求承諾,自新契約生效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