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保母收費不足 民團籲地方落實調控

準公共保母收費不足 民團籲地方落實調控
部分保母的準公共保母收費並未落實逐年調整,導致保母接案收費「入不敷出」。(示意圖/陳志偉攝,2018.03.07)

[NOWnews今日新聞] 近期保母虐兒事件頻傳、重創家長信心。彭婉如基金會、靖娟基金會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時都提到,目前保母的勞動條件其實沒有想像中好,尤其準公共保母在收費方面,雖依法應由地方政府逐年依據轄內實際情況調整,但部分縣市並未落實、多年未調,導致保母接案收費「入不敷出」。

居家托育(即一般所稱的保母)依據有無與政府簽約,分為準公共與非準公共兩種,前者收費會由地方政府定期審議、依據轄內物價指數及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訂定標準收費;後者則依循市場機制收費,且通常以到宅托育的形式為多。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李庭欣對《NOWnews今日新聞》指出,準公共保母的收費雖依規定要由地方政府逐年調整,但不是每個縣市都有落實,比如台北市的保母費用已經長達5年未調、僅針對副食品費用進行調整,但這類費用是「左手收、右手支出」,對增加保母收入的幫助不大。

依據2023年每月生活所必需(必要生活費用)數額,在台北撫養一人需要4萬5631元,但台北市的萬華、大同、南港等區保母收托費用上限為1.8萬,以常態收托2人來算,全職保母月薪僅有3.6萬,僅有必要生活費用的70%,還要再從中扣除水電等成本費用,可說是入不敷出。


準公共保母收費不足 民團籲地方落實調控
根據居家托育收托相關規定,可以看出保母接案收費「入不敷出」。(圖/NOWnews製表)

李庭欣強調:「國內外文獻都指出,照顧者的收入好壞,會影響到其提供的照顧品質,沒有合理薪資收入的情況下,也難期待有好的照顧。」目前不只有台北市,包括桃園、彰化、苗栗、台中等縣市,保母收托後的月收入僅有必要生活費用的70%,不能算是好的全職工作,地方應落實費用調控機制。

「改善保母的收入與執業環境不只是地方的責任,目前中央除提供家長托育補助外,每年也提供經過考核通過的保姆1.2萬獎助金,中央政府應評估加碼補助、讓獎勵金翻倍,才能讓此一職業更具有吸引力。」李庭欣說,否則現在就業管道眾多、幼保專業畢業的學子不見得願意投入此一職業。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也對《NOWnews今日新聞》指出,雖現行法規針對準公共保母採取地方政府分區公告的作法,制度本身沒有太大問題,但地方政府卻未能落實費用調控,目前的公告價格其實都還有調整空間,且現在民間的空手保母很多,也是許多人不願意投入此一行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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