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企業目的進入策略核心

八年前,本文三位作者進行一項公司高成長研究,探討三種可推動成長的策略:創造新市場、服務更廣泛利害關係人的需求、改變遊戲規則。出乎意料之外,他們還發現原本不曾考量到的第四個推手:目的。

長久以來,公司都把目的納入自身行為,但通常只視為附帶性質,像是作為回饋社區的方式。但他們研究的高成長公司,把目的作為策略中心,用來重新定義競爭環境,並重塑價值主張。例如,瑪氏寵物照護的目的「寵物更美好的世界」,引導公司走出寵物食品領域,擴展到寵物健康這個更廣大的生態系統;塞科利達的目的是「貢獻一個更安全的社會」,引領公司重新設計產品,除了實體警衛,也納入電子服務與預測性解決方案。

本文說明決策者該如何在組織內發展並實施一個目的,也描述這樣做之後,可能帶來的好處:組織更團結、利害關係人更積極、影響力更廣泛、成長獲利更高。

更多內容請見2019年10月《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別把指標當策略〉
https://www.hbrtaiwan.com/journal_content_HBR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