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403受災戶補貼作業規定 國土署:助災民重建

國土署今天說,行政院在5月8日核定「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內政部加速在14日會銜交通部共同公告此專案相關作業規定,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協助受災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0403地震造成花蓮、台北、新北及桃園等縣市出現災情,第一時間各界救援團隊及建築、土木等相關專業人員,前進災區投入搶救及建築物安全評估工作,行政院也啟動各項居住支持方案,優先處理受災民眾的居住需求。

國土署說,行政院8日核定內政部提報「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協助對象為0403地震後,實際居住在因受災毀損達不堪繼續居住的民眾,提供租金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等居住協助措施,並提高貸款額度,協助重建或整修。

國土署表示,截至5月14日止,花蓮縣政府已受理835件租金補貼案件。受災民眾除自行租屋、依親外,也可運用內政部、交通部及花蓮縣政府共同推動的「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措施,目前已有470餘家業者、提供近3400間房,經由簽訂訂房契約,可用月租模式免費入住在地旅館、民宿,最多可住3個月,待後續找到適合租屋處時,還能接續申請租金補貼。

國土署指出,目前專案及作業規定都已完成核定與發布,受災地區的地方政府將依據當地需求,辦理公告受理事宜。此外,花蓮重建專案辦公室已進駐在地,如果民眾有相關問題可洽詢03-8330-338,涉及租金補貼部分也能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 或洽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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