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儀 首都加給支領級距10年未調 要求檢討 力求同工同酬

王欣儀 首都加給支領級距10年未調 要求檢討 力求同工同酬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因首都特性,相比其他縣市,警察人員的勤務業務繁重,北市警力長期不足且流動性高,因此在104年1月1日起按勤務繁重程度區分三級發放「首都警察勤務加給」,以留住人才及有助於攬才效果!



臺北市議員王欣儀今日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指出,保安警察大隊長期支援各分局及負責全市治安的刑大,工作繁重程度及績效不比第一級的繁重分局員警來得少,卻只能領第三級的首都加給,明顯是同工不同酬!



王欣儀說,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目前常態性外派支援其他單位勤務人數共185人!支援的項目包括,官邸(寓所)及各機關安全維護、刑事警察局協辦經濟科偵防安全等。此外,每當各分局人力不足時,保安大隊也必須派人支援跨年、臺北燈節活動,以及信義區夜店臨檢、萬華分局查流鷹等大型勤務!



而近2年保安警察大隊查獲各類刑事案件統計數,其中包含一般刑案、重大刑案、查捕逃犯、檢肅槍彈、竊盜案件、檢肅毒品、公共危險案件等案件數總共高達4,059件,查獲人數3,896人!



王欣儀質疑,保安警察大隊外勤的員警績效未必比任一分局的員警少,做的事情也沒比較少,為何被列為第三級單位?是否合理?



北市參照內政部「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審核基準」,在民國104年將各警察機關(單位)的勤務繁重加成支給等級區分三級,並依照各級機關(單位)勤務繁重程度不同,訂出不同的支領金額。



第一級是繁重分局,如萬華、信義分局等7個分局,「首都加給」支領9700元;第二級是較重分局「首都加給」是支領8730元;第三級是單純分局及其他單位,如保安警察大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等9個機關單位;其中保安警察大隊內勤的「首都加給」是支領3880元,保安警察大隊外勤則是支領7760元,比第一級少了將近2千元!



王欣儀表示,北市警局勤務繁重加成支給分級自民國104年制定至今,已歷經10年,時空環境已不同,應該要適時檢討,應務實的按照工作勤務量及績效來分級,力求同工同酬,包含負責全市治安的刑大也應一併檢討!



臺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答詢表示,首都加給分級級距的合理性確實應該檢討調整,朝議員質詢的方向,依據實際勤務繁重程度及績效,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規畫方案。



包含目前列為三級的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原則上未來只要是固定式支援勤務的,同意給予被支援單位同等的加給,以合乎實情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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